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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骗保上演“一出好戏”,违法了!

原标题:车祸骗保上演“一出好戏”,违法了!

车辆保险,能有效帮助车主化解事故风险,但有些人就对汽车保险动起了歪脑筋,还自导自演伪造车祸现场来骗取保险赔款。日前,本市两名车主就与某汽车维修公司的经理合谋诈骗31万余元,结果身陷囹圄。

一场蹊跷的交通事故

2016年3月一天,本市某郊区路口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胡某驾驶自己朋友孙某的奔驰车辆在路口掉头时,与钱某驾驶的本田车发生了碰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两人当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没过多久,交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此时两人均坚称是对方的过错,最终交警认定双方对事故各付一半责任。这时钱某却改口说可以认定为自己全责。

接到理赔电话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随即赶往4S店查看车辆受损情况,却并未在4S店发现事故车的踪影。

一间神秘的维修公司

经过一番寻找,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一家私人汽车维修公司找到了这辆奔驰车。该维修公司经理董某已经对车辆进行了事故损失评估,数额在30万元左右。

为什么孙某不选择4S店,却要在这家个人的维修公司进行车损评估呢?

面对工作人员的质疑,孙某辩解称,自己是这家维修公司的常客,对该维修公司非常信任,出事故后打算将车辆在这里卖掉,所以就直接在这里进行了车损评估。

工作人员觉得事有蹊跷,不认可该维修公司的评估结果,拒绝理赔。孙某便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后来,孙某胜诉并从保险公司获取保险理赔金共计人民币31万余元。

自导自演“一出好戏”

事件本该告一段落,却突然来了一个大“反转”。2017年10月11日,由于不安和愧疚,胡某主动来到公安机关坦白自己参与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的犯罪事实。

经过审查,案件的真相终于水落石出,原来这一切都是车辆维修公司经理董某的计划,胡某、孙某、钱某都是他串通好,演的一场戏。

案发前,钱某曾来到董某所在的车辆维修公司,意图出让车辆。董某在对车辆进行检查后,得知这辆车上过保险,便给钱某出主意说可以让该车“物尽其用”,自己刚好有一辆车在孙某名下,可以一起制造一次事故获取保险理赔款。在董某高价的诱惑下,钱某同意了。

一番计划后,董某先是从网上购买了部分汽车配件,将自己车上的原装零件换下,后指使手下的员工胡某驾驶该车与钱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

几天后,董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孙某、钱某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董某、孙某、钱某、胡某四人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虑四人在犯罪中起的作用,以及自首、退赃等情况,法院依法判处董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检察官介绍,伪造事故进行保险诈骗,这种情况在车险诈骗中最为突出。在车辆发生事故后,广大车主应及时报警,不能伙同他人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骗取保险理赔。车主应规范好自身言行,切莫因贪图小利而越了法律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