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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交警“宣传警示曝光”第七期

自铁岭交警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宣传警示曝光”行动以来,有效增强了警示震慑效果,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本期继续曝光全市12月份交通违法有关情况,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

2019年12月份违法行为突出车辆

本月曝光如下四台车辆:辽M・RG726、辽M・S9253、辽M・W9869、辽M・Y6902均为小型普通客车。

辽M・RG726

该车截至目前存在违法行为且未依法接受处理的有225条,其中超速行驶78条;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42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18条,其余违法行为87条。

辽M・S9253

该车截至目前存在违法行为且未依法接受处理的有462条,其中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55条;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157条,其余违法行为50条。

辽M・W9869

该车截至目前存在违法行为且未依法接受处理的有126条,其中超速行为25条,其余违法行为101条。

辽M・Y6902

该车截至目前存在违法行为且未依法接受处理的有102条,其中超速行为71条;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1条,其余违法行为20条。

上述车辆不仅大量违法行为未处理,且车辆状态均为逾期未检验,未按期年检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将上述车辆录入到缉查布控系统之中,进行布控,请上述车辆所有人尽快处理违法行为,懂法守法,文明出行。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19年11月12日18时许,张国君驾驶辽宁11-HE758号自卸农用车沿昌宝线(原昌付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6KM+400M附近时,与前方同方向杨双驾驶的辽MP8906号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杨双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现场勤查及调查取证:张国君驾驶辽宁11-HE758号自卸农用车在道略上行驶未确保安全、未按规定超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二)项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杨双醉酒状态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且未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二款、第十九条一款、第十三条一款、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认定张国君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杨双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2019年12月份终生禁驾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