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福州仓山法院集中发放51.7万余元司法救助款

福州仓山法院集中发放51.7万余元司法救助款

(原标题:福州仓山法院集中发放51.7万余元司法救助款)


网络配图

“被执行人拿不出钱来,我们的生活实在太困难了,要不是法院的救助金,我们可能连命都没了。”6月20日上午,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款发放现场,拿到10万元救助款的执行案件申请人文先生感激地说。

文先生告诉记者,这是他第二次来到仓山法院领取司法救助金。17年,他和妻子不幸遭遇车祸,妻子受重伤变成植物人,至今还在医院治疗,而自己也因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生活难以为继。但更令这个家庭雪上加霜的是,肇事车主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少之又少,执行到位的金额仅仅18000元,与高额的治疗费用相比是杯水车薪。

千辛万苦打赢了官司,却面临着“执行不能”的困境,类似文先生这样的遭遇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特别是交通事故案件中尤为常见。为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仓山法院在对涉民生执行案件穷尽执行措施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覆盖面,向急需生活费、医疗费的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帮助申请执行人缓解经济压力。

“今天我们针对一批涉民生的执行不能案件,集中向22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1.7万元。”仓山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发放的司法救助款由保险公司提供。去年,仓山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执行+保险”工作新机制,有效放大司法救助的规模和效果,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7年以来,仓山法院共向178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5.34万元,彰显和弘扬了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

林芷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