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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交警大队城郊中队连续查获两起超速50%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十次事故九次快,开车不是拉力赛!”超速行驶的危害众所周知,但为什么还会有人超速行驶呢?原因在于有些驾驶人安全意识不高,侥幸心理严重。近日,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郊中队就利用缉查布控系统,连续查获两起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警示:

3月2日11时许,城郊中队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一辆晋H牌照小型汽车在大石公路超速行驶,民警立即在转龙湾收费站将该车拦截。经查,驾驶人郭某驾驶小型轿车实测速度99km/h,该路段限速60km/h,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属于超速行驶。

3月3日10时许,城郊中队缉查布控系统又预警一辆陕K牌照小型轿车在大石公路超速行驶,民警立即设卡将该车拦截。经查,驾驶人邢某驾驶小型轿车实测速度108km/h,该路段限速60km/h,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属于超速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郭某、邢某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分别被依法作出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简评:

生命只有一次,超速行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不负责。因为在超速行驶时驾驶人不能全面、正确感知车内外变化,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操作稳定性,加大车辆故障发生率,容易导致驾驶人出现思维误判,不能及时有效处理突发情况,从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严重损失。(訾雲 王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