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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去年近九成交通事故源于交通违法

原标题:广东江门去年近九成交通事故源于交通违法

  去年全市发生交通事故3023宗 造成364人死亡3760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659.2万

  记者昨天从市交警部门获悉,2013年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23宗,造成364人死亡,37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59.2万元。

  超七成事故与摩托车有关

  据悉,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统计显示,2013年,因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2674宗,死亡340人,分别占交通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88.4%和93.4%。

  据介绍,机动车驾驶人妨碍安全行车行为、不按规定让行、违法上道路行驶、违法掉头、违法变更车道、无证驾驶、违法会车、逆行、违法超车、违反交通信号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上述10类违法行为共造成交通事故2604宗,占事故总数的86.1%,造成330人死亡,占死亡人数总数的90.7%。而其中驾驶人妨碍安全行车行为造成交通事故1666宗,占事故总数的55.1%,造成237人死亡,占死亡人数总数的65.1%。

  2013年还发生涉及摩托车2232宗,造成219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的73.8%和60.2%,其中摩托车责任事故1443宗,造成149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7.7%和40.9%。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上升明显

  据介绍,在去年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点来看,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宗数、死亡及受伤人数均呈现上升确实。

  统计显示,2013年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共有59宗,造成40人死亡,83人受伤,较2012年分别上升20.4%、2.6%、62.8%。

  其中,深罗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5宗,比去年增加3宗,造成7人死亡,比去年增加6人;沈海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39宗,比去年增加5宗,造成26人死亡,比去年减少2人。

  经过江门辖区的325国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也出现同比略有上升现象。2013年,辖区325国道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8宗,造成50人死亡,同比增加2人,上升4.2%。

  其中,鹤山段发生事故73宗,造成22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8.8%和上升37.5%;恩平段发生事故38宗,造成13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45.7%和18.8%;开平段发生事故97宗,造成15人死亡,同比分别上升67.2%和下降6.3%。

  受出行高峰和天气条件影响,16时至21时交通事故较突出。在去年的道路交通事故中,16时至21时发生交通事故926宗,死亡88人,分别占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30.6%和24.2%。

  分析 近三成交通事故驾驶人是新手

  据市交警部门统计,驾龄在三年以下(含)驾驶人责任事故约占所有驾驶人责任事故的近三成,共发生事故872宗,造成93死亡,分别占驾驶人责任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28.9%和25.5%。其中,全市新驾驶人(驾龄在1年以下)每万人发生交通事故55.8宗,造成7.3人死亡;驾龄1至3年的驾驶人每万人发生交通事故20.1宗,造成1.7人死亡;驾龄4至5年的驾驶人每万人发生交通事故24.9宗,造成2.4人死亡;驾龄6至10年的驾驶人每万人发生交通事故21.4宗,造成2.6人死亡(见以下图)。

  交警部门分析,新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率高主要原因是新驾驶人技术不纯熟,心理质素不高,遇事容易慌乱,采取措施不当等。 (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简励生、段和琴)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