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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警发布2017年长沙公交车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报告

  为全面防范重点车辆交通事故风险,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长沙市公安局大联合交管中心对 2017 年涉公交车交通事故进行了大数据分析,1 月 10 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1 至 11 月份,全市共发生涉及公交车的交通事故一般程序 38 起、简易程序 675 起;全市发生大客车轻微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 6282 起,90% 以上涉及公交车。

  大数据显示

  部分司机安全意识淡薄

  从导致交通事故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分布来看,忽视安全、变更车道、追尾以及预险采取措施不当等的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其中忽视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达到了 250 余起,远超排在第二的变更车道及追尾,长沙交警表示,以上数据均体现了部分公交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特别是其中闯红灯、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反应出公交车驾驶员对于路况及交通监控设置情况熟悉,在没有电子警察抓拍与交警现场执法的情况下容易出现违法行为,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金州大道等五条路段成事故高发道路

  从事故发生道路来看,排名前五的分别是金洲大道、书院路、雷锋大道、芙蓉南路、西二环。

  长沙交警表示,造成此类现象的原因:

  一是部分路段过街设施主要是以人行横道为主,缺少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无路权矛盾的过街设施,容易导致人车矛盾而发生交通事故,如芙蓉南路。

  二是部分路段公交车行驶速度较快,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如西二环、金洲大道等。

  三是车流量大、拥堵率较高的路段轻微刮擦事故较为多发,如八一路、东风路、五一大道等。

  公交车道路交通事故热力图

有 63 台公交车一年发生事故四次以上有 63 台公交车一年发生事故四次以上

  一年内发生四次以上交通事故的公交车有 63 台,其中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8 台, 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 24 台, 长沙宝骏巴士有限公司 8 台,湖南龙成巴士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2 台, 长沙市望城区众旺公交有限公司 1 台。该数据反映出公交车企业对于公交车驾驶人管理中需要加强,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

  此外,记者了解到,一年内发生四次以上交通事故的公交车驾驶人有 45 人,其中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3 人,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 24 人,长沙宝骏巴士有限公司 5 人,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巴士有限公司 1 人,长沙市望城区众旺公交有限公司 1 人, 长沙县通畅巴士有限公司 1 人。该数据反映出部分公交车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够,驾驶习惯不良,公交车企业应当加强管理。

  措施

  长沙交警将针对性加强管理

  一是加大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特别是对于公交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超车、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并结合宣传教育,多项管理促使公交车遵守规则,守法出行。其次,进一步维护公交车通行环境,对侵占公交车路权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占用公交车道、公交车站的违法开展整治,并倡导社会礼让公交车,形成文明礼让、公交优先的良好风尚。

  二是对于公交线路上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于公交车事故多发路段,分析事故原因,结合周边居民出行情况,对引起交通事故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因地制宜地改善交通设施设置,向政府提出隐患治理方案。

  三是联动交通部门,强化公交车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事故多发的驾驶员群体源头靶向性管理。从 2017 年公交车事故中驾驶员的驾龄分析,驾龄在 3 年以上的驾驶人占 90.8%,远高于 2017 年全市交通事故驾龄 3 年以上驾驶人 31.2% 的比例。从另一个角度,也看出部分公交车老驾驶人虽具有熟练的机动车驾驶技术,对公交线路的熟悉,在本来应该成为优势的方面放松了警惕,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现象频发。企业应该加强对于该部分驾驶人的法律法规教育,强化守法意识。从部分案例中分析发现,部分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是行人在上下公交车时公交车起步、公交车起步未注意观察导致。企业应当进一步强化加强内部培训和监督,强化公交车驾驶人的操作规范训练,对因忽视安全或操作不当而引发事故的驾驶人重新进行安全驾驶培训。同时,应当建立隐患驾驶人淘汰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将不合格驾驶人排除在公交从业群体外。

  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 通讯员 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