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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年内发生4次以上交通事故的公交车有63台

  忽视安全、变更车道、追尾三种行为占省会公交车交通违法7成

  一年内发生4次以上交通事故的公交车有63台

  华声在线1月10日讯(记者 李国斌 通讯员 肖强)今天,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2017年长沙市公交车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忽视安全、变更车道、追尾是导致公交车交通事故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占总数的71.2%。

  长沙市公安局大联合交管中心对2017年涉公交车交通事故进行了大数据分析,1至11月份,该市共发生涉及公交车的交通事故一般程序38起、简易程序675起;发生大客车轻微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6282起,90%以上涉及公交车。

  从事故发生道路看,排在前五的分别是金洲大道、书院路、雷锋大道、芙蓉南路、西二环。分析认为,造成此类现象的原因,一是部分路段过街设施主要是以人行横道为主,容易导致人车矛盾而发生交通事故,如芙蓉南路等;二是部分路段公交车行驶速度较快,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如西二环、金洲大道等;三是车流量大、拥堵率较高的路段轻微刮擦事故较为多发。

  从公交车车辆、驾驶人交通事故频次看,一年内发生4次以上交通事故的公交车有63台,其中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8台,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24台;一年内发生4次以上交通事故的公交车驾驶人有45人,其中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3人,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24人。反映出公交车企业对于公交车驾驶人管理需要加强,部分公交车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够,驾驶习惯不良。

  据悉,长沙交警将加大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特别是对于公交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超车、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对于公交线路上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提出隐患治理方案。同时,联动交通部门,强化公交车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事故多发的驾驶员群体源头靶向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