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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救护车执行任务逆行上桥酿车祸 交警:需担责

图为:事故现场一片混乱图为:事故现场一片混乱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张皓摄影:楚天都市报记者李辉

  昨日8时许,汉阳四新北路立交桥上,一辆面包车在立交桥下坡路段追尾洒水车,面包车上一人受伤被困。事发后,一辆120救护车逆行上桥救助伤者,未料与一辆的士迎面对撞。随后,另一辆120救护车赶来,将被救出的伤员紧急送医。接连二次事故,造成桥面交通短时受阻。

  面包车下桥与洒水车追尾

  “汉阳四新北路立交桥上,有多车相撞,其中还有一辆救护车,面包车里有人被困,消防官兵正在破门救人……”昨日8时47分,读者黎先生致电楚天都市报新闻热线86777777称,一早开车上班就看到该车祸,“太吓人了,请大家注意行车安全。”

  接报料后,记者9时许赶到事发现场:汉阳四新北路立交桥国博中心往四新北路方向下桥处。几名工作人员正在清理现场,出事的微型面包车和出租车,被移到了桥下的路边;一辆拖车正在对受损的救护车施救,前后停有一辆洒水车和一辆中型面包车,中型面包车的尾部被撞瘪。

  据赶来处理事故的黄师傅介绍,受损的微型面包车和中型面包车,都是他们公司的车辆,早上两车满载着饮料送货。微型面包车行至下桥路段遇到洒水车,因路面湿滑,坡度较大,司机刹车不及与洒水车发生追尾。

  记者看到,这辆微型面包车前挡风玻璃破碎,前面两根A柱和副驾驶上方的顶篷变形。“当时司机还好,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朱师傅腿部被卡,额头流血。”黄师傅说,事发后,消防官兵及时赶到,利用破拆工具,将副驾驶的门打开,将朱师傅救出。

   的士与救护车迎面相撞

  记者看到,120救护车,左前部受损严重,大灯脱落,车轮瘪气。

  武汉市120急救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当时他们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就近金色港湾急救站的这辆120救护车。因为事发处离下桥处已不远,司机于是打着警灯、拉着警报,逆行上桥来到面包车旁边,以便及时救助。“当时,救护车已经到达现场停了下来,打着警灯拉着警报,在这种情况下,其他车辆应该主动避让,不料迎面来的一辆的士,却撞上了救护车的左前部。”这名负责人强调。

  中型面包车司机徐师傅告诉记者,同行的微型面包车追尾后,他将车停在路边施救时,这辆的士先是撞上了救护车,后又撞了他的中型面包车。

  事发后,微型面包车上受伤的朱师傅被送往汉阳医院救治。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了解到,经过检查,朱师傅腿部幸未骨折,只是软组织挫伤,额头伤口缝针输液后,下午已回家休养。

  而与救护车迎面相撞的出租车,车头严重受损。该车车主章师傅昨晚回告记者,代班司机是30多岁的熊师傅,事发后不知去向,他专程到熊师傅位于蔡甸的家里,也不见人。目前他和公司的人都在进一步寻找。

  救护车出任务肇事须担责

  “在这种路况下,逆行上桥确实很危险。”现场一些随机接受采访的司机不解,难道救护车就能随意逆行吗?

  120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记者查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上述车辆,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对此,汉阳交通大队有关负责人强调,上述规定里,有“确保安全”这个前提,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就证明没有确保安全,因此同样会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