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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表妹”车祸引出的案件

  

“中江表妹”车祸引出的案件

  巴蜀笑星“中江表妹”(资料图片)

  

“中江表妹”车祸引出的案件

  车祸现场(资料图片)

  

“中江表妹”车祸引出的案件

  “中江表妹”车祸身亡“中江表妹”家属和肇事司机达成和解。“中江表妹”家属转而起诉自己司机,目前等待开庭通知。 任洁/制图

  事故回放

  演出归来遭遇横祸

  去年10月16日上午10点多钟,重庆长寿境内暴雨倾盆。此时,一辆牌号为川AQG176的宝蓝色天籁车正在渝宜高速公路上行驶,打算从涪陵开往主城区方向。

  执法人员介绍,上午11时7分,天籁车行驶到渝宜高速公路63公里处(长寿区境内)时,一个巨大的积水坑突然横在眼前。驾驶员谢桑田当即打方向盘欲绕过水坑,但因速度太快车轮打滑,车辆失控撞上护栏后在公路上打转,滑行了五六十米远,最终横在路中央。

  几分钟后,一辆同向行驶的渝A85386迪马轿车撞上天籁车。天籁车连续受到两次撞击后,变成变形金刚,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乘客伤得不轻,那位乘客正是“中江表妹”。因伤势过重,她当天离开了人世。

  头天,李永玲在涪陵演出,由于时间太晚,不能赶到主城区,就在涪陵住了一宿,次日坐自己的车打道回府时却遭遇不幸。

  肇事司机

  要求重新认定责任

  出事不久,正在该路段执行公务的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第七大队(以下称七大队)江队长路经出事地点,立即展开施救,并与其他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

  次月14日,七大队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称,天籁驾驶员谢桑田在第一次事故后,未按道路安全法规定,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是车祸的次要原因;迪马车驾驶员余金松在驾车中,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道路安全法规定,是两车相撞的主要原因。为此,余金松承担主要责任、谢桑田承担次要责任、李永玲不承担责任。

  余金松大呼冤枉,要求对责任进行重新认定。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维持原认定。

  余金松致电本报热线,称自己有很多内幕。但当记者联系上他时,他又反悔了,表示暂时拒绝接受采访。后来,记者多次联系他,他仍觉得时机不成熟。

  民事和解

  双方约定不说数额

  正当余金松忙着想卸肩上担着的“主要责任”时,李永玲的家属把他起诉到长寿区法院,一同被告的还有余的单位、保险公司、谢桑田。家属要求四个被告连带赔偿82万余元,其中30万元是精神抚慰金。

  李永玲的家人诉称,李的母亲不堪巨大的精神打击,几乎随女儿而去。李身为国家一级演员,其方言小品在西南地区颇有影响,她的知名度颇高,又正处于艺术巅峰时期,她的死对社会也是较大的损失。

  长寿区法院受理后发出传票,决定在今年5月8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派著名的调解高手、全国优秀法官湛秀英担任审判长。正当记者准备前去旁听庭审时,李永玲的家属却撤回了起诉。

  5月8日,湛法官告诉记者,撤诉的原因是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特别约定,“双方不接受媒体采访,不向公众透露和解具体情况”。正因为这个“君子协定”,当时的渝、蓉媒体在报道和解进展时,没有任何一家媒体知道并报出了赔偿数额。一切都显得非常神秘。

  记者最近调查时,才得知余金松支付了43万元赔偿金。这笔赔偿金由10个项目组成,其中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占了大部分。

  刑事案件

  检方决定微罪不诉

  今年4月9日,警方对余金松涉嫌交通肇事案进行立案侦查。办案人员调查取证后,认为余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涉嫌交通肇事罪,并移送到事故发生地、长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证据问题,该院先后两次退回警方材料,要求补充相关证据。8月2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再次移送审查起诉。

  检方第一次收到警方材料不久,就收到了李永玲家属的一份申请书。李永玲家属表示,余金松多次表示真诚道歉,多次探望受害人家属,对事故造成的损失积极赔付,取得了他们的真心谅解。悲剧已经发生,他们不希望事故的处理再给另一个家庭带来不幸,特申请检察机关免予对余金松提起公诉。

  9月17日,余金松收到了长寿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检方称,余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根据刑法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刑事诉讼法142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此,检方决定对余金松不起诉。

  再掀波澜

  家属起诉自家司机

  民事赔付完毕、刑事案也了结,余金松总算解脱了,但最近又被卷进官司。究竟为何呢?

  李永玲家属的代理律师、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建新称,事发时,自家司机谢桑田在积水路段加速、将事故车停在紧急车道和行车道之间、没有转移乘客、未设置警告标志,有过错。作为一个具备基本职业技能的驾驶员,是完全能够避免这些过错发生的,但谢不认为自己有错,而且在李永玲家属要求赔礼道歉时,却不现身。10月份,李永玲家属起诉,要求谢赔偿5万余元死亡赔偿金和10万元精神赔偿。

  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在11月8日开庭时,决定将余金松追加为被告。张建新律师称,余金松已经履行完他的赔偿义务,他的出庭只是便于法庭能够查清案件事实,好作出公正判决。而且他们也不可能重复要求余赔钱。目前,他们正在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估计会在明年春节左右才能开庭。

  因记者无法与谢桑田取得联系,不能听到他的说法,但得知谢曾于今年1月初在成都媒体面前喊冤。据《华西都市报》报道,他称第一次事故后没把车停在行车道和超车道,车辆当时是匀速开过积水。第一次事故后,他和李永玲都下了车,但当时雨大,没躲雨的地方,他们才钻回车里。正当他按李的要求移车时,第二次事故发生了。两次事故间隔仅两分钟。

  去年10月,发生在渝(重庆)宜(宜昌)高速公路长寿段的一场车祸,夺去了国家一级演员、巴蜀笑星“中江表妹”李永玲的生命,并引发3起案件,其中两起分别在今年4月和9月了结。今年10月,“中江表妹”家属又把自家司机起诉到成都市金牛区法院,目前正在等候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连日来,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这起车祸背后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

  网络编辑: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