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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驾车先撞车后撞人 一块反光镜串起两起事故

男子醉酒驾车先撞车后撞人 一块反光镜串起两起事故

2018-1-13 16:56:24

来源:东方网 作者:李欢 通讯员于筱晴 选稿:王珂然

  东方网记者李欢、通讯员于筱晴1月13日报道:“我还以为撞树枝了。”日前,一醉酒男子驾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先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又撞上了路边的行人,随后扬长而去。东方网记者从奉贤警方获悉,这起醉酒驾驶造成两起事故的案件已经告破,犯罪嫌疑人台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奉贤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3日21时36分左右,奉贤警方接到报警,浦星公路奉柘路路口发生了一起机动车撞行人后逃逸的交通事故。接指令后,交警支队谢警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谢警官回忆,现场一个40岁左右的女子身上沾满泥巴,左手扶着受伤右手,表情痛苦,另有位一起下班的工友陪同在旁。据该工友表述,大概在当晚9时6分,一辆银色小货车从左侧开过来,转弯幅度非常大,撞倒了走在路边的工友,没有停留就扬长而去。

  在距离这位受伤女子不远处,谢警官看到一个银色车辆掉落下来的反光镜,据受伤女子回忆,这块反光镜正是肇事的银色小货车上撞落的。

  就在这时,谢警官听到电台里同事张警官正在处理一起发生在浦星公路南奉路的两车事故。很巧的是,该事故就发生在几百米外的另一个路口。两起事故会不会有所关联?

  “时间、地点、车型都感觉和张警官处理的有关联。”谢警官立刻拨通张警官的电话进行核实,并且立刻驱车到检测站看到了银色小货车,谢警官把反光镜与车辆右侧缺失的部分进行比对,“肯定就是他了,我和张警官处理的事故是同一个肇事司机。”

  在两车事故这一头,接报的张警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银灰色货车司机和一辆小轿车司机正在就事故责任和赔偿发生争执。小轿车驾驶员称,银灰色小货车在与自己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擦后直接逃逸,自己开车追了500米,将其拦截在此。

  民警在与当事双方沟通过程中,察觉到小货车司机台某语无伦次,且无法完整陈述事情经过,怀疑其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检测,肇事司机台某酒精含量达到了201mg/100ml。张警官随即将台某送至医院抽血,经鉴定检测,肇事司机台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也是201mg/100ml,比醉驾标准(80mg/100ml)高出2倍多,已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台某被带至事故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台某对他连续两次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台某供述,事发当晚,他与朋友喝了两大杯白酒,正准备赶去下一个场子。驾龄六七年的他对自己十分自信:“当时觉得自己开过去应该没问题,就壮着胆醉驾了。”

  到浦星公路奉柘路路口,台某驾驶着货车行驶在主道上,与左侧辅路上突然开出的轿车相撞。台某下意识将车辆往右侧避让,车辆反光镜与在路边行走的女子碰擦后,落在了地上。

  在被民警带所的途中,酒醉的台某还不知道自己撞了人:“我还以为我撞树枝了。”目前,台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奉贤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属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时,理应下车察看,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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