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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肃查处滦平“12.6”特大交通事故责任人

  发生在2004年12月6日,造成16人死亡、3人重伤的河北省滦平县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日前被严肃查处。这是记者23日从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2004年12月6日7时50分许,滦平县马营子乡于营子村个体驾驶员缪文化驾驶一辆亚星牌大客车(共载45人),从于营子村驶往滦平县城,行至滦平县火头山乡兴隆庄村四道梁时,车辆驶出右侧路面,翻入110米深山坡下的滦平县火斗山乡兴隆庄村刘海龙家宅院内,大客车当场报废,造成12人当场死亡、4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重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经调查,发生事故的大客车因为前桥右侧制动铁管与车架之间无固定螺母,造成制动铁管与水箱架接触部位发生摩擦逐渐变薄,车辆在制动过程中制动铁管突然爆裂,致使前桥制动系统失效,是事故直接原因。客车在前桥制动突然失效、左后轮无制动的情况下,致使右后轮制动强度增大,造成右后轮蹄下片剪切脱落,加之右后轮前蹄缸渗油、轮胎花纹磨损过大,使该轮制动性能大大降低,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

  省安监局副局长刘春增说,根据现场勘查、调查所获证据材料综合分析,事故调查组认定缪文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安全设施不全、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应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滦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滦平县帝依汽车修理厂修理工闫继成在去年七、八月份时应缪文华要求,将客车左后轮制动油管用铆钉堵死,造成左后轮制动失效,对事故发生起到了一定作用,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滦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介绍,滦平县交通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负责人罗江去年在对大客车二级维护性能检测过程中,在被检测车未到现场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单,签署了检测合格意见,致使客车“带病运营”,最终导致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滦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刑事拘留。同时,这次事故涉及的滦平县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和有关人员,滦平县政府已分别给予了撤职、降级、党内警告等相应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