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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826车祸8人被刑拘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8 月30 日,8·26 车祸遇难者亲友在事故现场祭奠本报资料照片记者赵彬摄

  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中内蒙古自治区呼运集团(下文简称“呼运集团”)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9月5日和6日,分别被安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8月26日凌晨2时40分,包茂高速安塞段由北向南K484﹢95米处,呼运集团“蒙AK1475”卧铺客车与一辆河南运送甲醇的重型罐车追尾,造成甲醇泄漏、客车起火,36人遇难,3人受伤。

  安塞县公安局对826特大交通事故进行立案侦查,对该案中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的嫌疑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经前期侦查,内蒙古呼运集团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需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已刑事拘留的8名犯罪嫌疑人中,有呼运集团的高管、呼运集团分公司的经理、肇事车辆车主和乘务员,以及呼运集团安全员、GPS当日值班员。

  据了解,重大责任事故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特大交通事故进行追责已有先例。去年7月22日发生在京珠高速信阳段的特大交通事故中,就有1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

  王晓亮 通讯员 贺浩 采写

  对话嫌疑人

  呼运集团安全技术部部长高小军

  “很对不起,我很抱歉”

  “我2001年开始从事客运工作,2009年11月担任集团安全技术部部长。这么多年了,没想到能出这么大的事。”呼运集团安全技术部部长高小军称,当日凌晨2时40分发生的车祸,自己凌晨5时40分左右才知道的,当时只知道车辆损毁、伤亡特别大,但没有太多的消息;直到早晨7时左右,才知道遇难者人数达30余人。

  高小军称,还来不及考虑个人后果,这些天一直处于内疚、自责之中。他说:“家里人可能还不知道我被刑拘了,我也顾不上跟家人联系,孩子明年要考大学,现在牵挂孩子。”

  昨日在看守所,呼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史全伟,穿着深蓝色运动服,头发有些脏,脸色憔悴。他在铁栏后面坐下来后,一听说是记者采访,立刻站起来摆摆手拒绝,扭头回了羁押自己的监室。

  蒙AK1475车主郭永正

  “等我出来,会关注遇难者家属,想帮他们”

  “我现在还很麻木,以后不敢养客车了。”昨日,呼运集团“蒙AK1475”卧铺客车的车主和运营人郭永正告诉记者,“以后等我出来了,我会关注遇难者家属的生活情况,想帮一帮他们。”

  郭永正称,出事的卧铺客车是2010年年初买的,花了67万元,除了这辆车跑呼和浩特至西安的线路,自己还有一辆同样车型的车跑这条线。

  现在,另一辆车已停运,“以后不敢养车了,可能也不能再从事这个行业,风险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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