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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州三调联动 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

近年来,山东省莱州市公安局扎实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模式升级应用,着力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一个平台全程受理,无缝对接高效服务,透明公正和谐解决”的目标。自去年至今,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120起、人民调解案件2100起、司法调解案件1286起。

注重顶层设计,推动交通事故多元调处

2017年初,莱州市公安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投资建立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突出“务实管用”,聚焦“一次办好”,推动交通事故多元调处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莱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分为受立案登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审判、档案管理等六个功能区,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度上墙、统一公示挂牌、统一台账管理。2017年2月,莱州市人民法院成立交通事故法庭,与交通事故处理行政调解室、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莱州市公安局从交警部门抽调两名民警担负行政调解任务,司法局安排专业人员具体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法院在交通事故法庭配备人员具体负责司法调解和审判,由此建立“三调联动+司法确认”一体化组织架构。

遵循矛盾纠纷化解规律,集中力量破解难题

遵循矛盾纠纷递进化解规律,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种方式和鉴定机构。调解成功的,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书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功的则由调解方告知当事人再自行选择其他调解方式,直到进入交通事故法庭判决程序,最终化解矛盾纠纷。这种“一站式”多元调解模式让当事人能一次性办结交通事故事实认定、民事赔偿纠纷调解、诉讼审判等事宜。

依托“三调联动”,推行“集中会商、联合调解”机制,对有社会影响、存在重大信访隐患的案件,集中力量破解难题。今年1月9日,李某驾驶重型半挂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三轮驾驶人武某和坐车的老伴死亡。死者亲属认为交警作出事故双方同等责任的认定,是偏袒对方,先后多次到信访局和市政府上访。公安、司法、法院三家会商决定启动“三调合一”联合攻坚,行政调解负责解释案件事实和责任认定,人民调解负责解释受害方权利人确定及赔偿款项分配,司法调解负责解释赔偿范围及标准。最终,经过调解,事故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事件得以顺利解决。

健全机制,保障调解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为确保事故纠纷调解在阳光下运行,莱州市公安局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将事故处理时间、法律服务、事故鉴定评估等事项交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将调解方式、调解人员、调解流程、政策标准、救济渠道向当事人全部公开,事中接受全面监督,事后及时回访当事人。交通事故法庭充分发挥审判权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对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申请交通事故法庭确认其效力。同时,交通事故法庭发挥督促程序的功能,将符合法定条件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作为申请支付令的依据,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强化组织领导,由市政法委主导,公安、司法、法院三部门的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密切协同,定期召开部门领导、三方调解工作人员联席会议,推行三方信息共享,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化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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