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 招远交警愿你出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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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下的城市,
失去了往日的喧嚣,
道路也没有了原来的繁忙,
居家隔离,足不出户,
平安、健康
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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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路的你,
或者正在奔向工作“疫”线,
或者去购买必需的生活用品,
或者还有其它等待你必须去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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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辆稀少的马路上,
没有了往日的拥挤,
你是不是在“自由”驰骋,
超速行驶、闯红灯、随意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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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心不在焉,
经过曾经繁华的路段,
视线不良的路口,
不再小心翼翼,仔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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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依然
每天都在发生,
我们一边在祈祷平安,
一边又罔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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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告诉我们,
任何间都不能麻痹大意,
在宽敞空旷的马路上,
行驶速度依然要慢一点,
经过路口时一定要仔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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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像戴口罩一样,
你的一个细心的驾驶举动,
一次驾驶行为的自律,
不仅可以避免一起交通事故,
更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病毒传播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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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
我们要齐心携力,
将更多的精力投入疫情防控上,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确保每一个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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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时艰,
我们要自觉遵守法规,
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不顾此失彼,
驾车出行,
才会像居家隔离一样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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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设卡防控有多苦多累,
我们依然坚守岗位
不分白天黑夜,
巡逻在道路上,
时刻守护着你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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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疫情洗礼,
我们对生命应该更加敬重,
让我们一起努力,
多一分礼让,少一分争抢;
多一分等待,少一分匆忙,
多一分安全,少一分危险!
让我们一起守护,
你我平安,社会平安,国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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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交通事故案例1起
2020年2月9日上午8点26分,在河东路北园路口,附近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处理中队民警接到122指令后,迅速赶往现场,经现场调查,驾驶人徐某驾驶鲁fg**63轿车,沿河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北园路口时,与沿北园路由东向西行驶的鲁f2**w9轿车(驾驶人郭某某)相撞,致两车受损,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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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
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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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路上车流量较少,驾驶人朋友们驾车上路行驶时,易产生麻痹心理,车速较快,不注意观察,引发交通事故。且发生交通事故后,易造成人员聚集,产生交叉传染的风险。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