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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10.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嫌疑人被批捕

  闪电新闻记者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10月21日,牡丹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0.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的犯罪嫌疑人石某某批准逮捕。

  10月9日,犯罪嫌疑人石某某驾驶大型客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牡丹区双河路与牡丹路交叉口东侧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后,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卷宗、复核证据,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从快批捕了该案犯罪嫌疑人。

  牡丹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石某某驾驶大型客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致人伤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出行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特别是在天气、路况不好的情况下,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患;提高警惕,做好防护措施,千万牢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