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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绍兴市公安局部署5大行动,推行23项措施,推动实现交通死亡事故断崖式下降

  绍兴要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交通安全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昨天,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推动实现交通死亡事故断崖式下降动员部署会,部署5大行动,23项具体措施,全面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防控能力,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副市长、公安局长俞流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交通事故已成为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因素,尤其是交通死亡事故,更是让众多家庭支离破碎。据统计,其中54%的交通死亡事故发生在无物理防护隔离的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尤为严重。而在事故车型上,重型货车事故发生率最高,电动自行车也一直保持高位,其中95%电动车死亡事故中的死者都是因为颅脑损伤所致。

  对此,从本月起,全市公安机关将启动五大行动,实施23项措施,防控交通事故,确保交通死亡事故实现断崖式下降。在交通安全综治能力提升行动方面,我市将建立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推动设立全市交通事故颅脑伤者快速救治专家库,建立交通事故颅脑受伤当事人抢救绿色通道,降低因交通事故颅脑损伤致死比例。

  实施交通设施提升行动,滚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事故黑点采取一点一方案进行整改,争取今年8月底前全部治理完毕。

  对于重点车辆,公安机关将采取重点整治行动,强化工程运输车辆管理。5月底前,凡在绍兴市从事工程运输的所有外地驾驶人,外地号牌运输车辆统一实行户籍化管理,对非法改装、使用假牌假证、故意污损遮挡号牌、安全设施缺失、营运证件不全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淘汰出绍兴运输市场。

  同时,规范电动自行车上路通行,4月15日以后,对驾驶不符合新国标且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交警将进行属性鉴定,属于机动车的一律按无证驾驶处理,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提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张贴电动自行车反光标识,保障电动车驾驶员人身安全。

  此外,市公安局还将开展交通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10月底前基本实现城市道路礼让率100%。特别是对于交通事故重点对象,公安机关将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三进活动”,对重点群体实施精准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守法观念和安全文明意识。

  俞流江在会上强调,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市公安机关在勇当主力军、主攻手的同时,更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推动落实各项职责,确保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做到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确保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考核化、考核绩效化”的要求,抓紧细化制定五大行动方案,列出推进计划,明确重点项目,逐一明细责任领导、责任人,迅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落实倒逼责任。要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做到标本兼治、谋划长远。

  会议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丁松勇主持。会上,俞流江分别与柯桥区公安分局、上虞区公安分局、诸暨市公安局、嵊州市公安局、新昌县公安局、市局交警支队签订责任状;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大江通报2018年全市交通事故总体情况,并部署2019年全市交通事故防控工作。

  编辑:杨一

  摄影:金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