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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医到调解员 从警32年 黄云胜用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张露)他从警32年来,从法医到调解员,调解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上千起,默默在基层发挥自己的光和热;他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兢兢业业,却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用行动诠释“警察”这份光荣职业的职责与担当,他就是贵州省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黄云胜。

扎根法医基层一线默默奉献

初见黄云胜时,他正在办公室内为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双方做调解工作。在他的办公室两面墙壁上,挂满了群众为他送来的锦旗。“公平正义,调解有方”“秉公执法,热情为民”等字样映入眼帘。

黄云胜是土生土长的紫云县人,1987年参加工作的他,长期担当紫云县局法医工作,是一名资深的老法医。他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有着过硬的专业技术。多年来,直接参与了许多疑难命案的现场勘察及侦破。

2008年8月,居住在松山镇大地头组的周某某因夫妻感情不和,口服农药身亡,其娘家21人提出诸多疑问,怀疑周某某是其丈夫害死,双方各自数十人因矛盾无法调和准备械斗。黄云胜通过专业的知识分析说服了双方,一场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得以解决。2011年3月,紫云县城南门上的杨某某,因不明原因死亡在县医院病房内,其家人疑为他人谋害致死,提出的疑点甚多,为此数十人在县医院闹尸,黄云胜通过法医鉴定分析,对提出的疑点进行耐心解答,最终让这场纠纷得以化解。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黄云胜自从警以来,一直在公安一线从事法医工作。因工作突出,先后担任过紫云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科科长、副大队长兼技术科科长,禁毒大队大队长,后调到网监大队履行教导员职务,2013年1月至今调至交警大队履行指导员、人民调解员职务。

黄云胜说:“从法医到调解员,对我来说这不是跨度,是我人生价值的体现,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不改。”

5年来,调解大大小小事故纠纷两千余起

初到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任中队长,黄云胜开始利用休息时间,把与交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细读一遍又一遍,快速进入工作状态。与法医不同的是,每天他都在不间断地与事故家属们谈话,解答从早至晚,经常带着沙哑的嗓子最后一个离开。

黄云胜作为一名老法医,交通事故中产生的各类费用他都会运用法医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经验为家属们算好每笔开支,平息了许多命案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据统计,2013年以来,紫云县境内发生的多起交通死亡事故中,没有一起堵路闹尸的现象。每当发生交通事故,黄云胜都是第一时间奔赴事故现场,处理伤者救治和死者的丧葬问题。为此,需要为家属做大量的思想工作,经常通宵联系垫付丧葬费问题,一连两三天没有睡觉是常有的事,有的事故甚至要调解数次后才能达成协议。

2013年6月28日发生的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黄云胜拖着病体6次深入当事人家中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和解。在事故调解工作中,最大困难就是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对调解工作不理解。有的当事人为了一点损伤就要求赔偿高达20-30万元惊人的费用,最后通过调节达成协议4800元,黄云胜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法律知识宣传和心理疏导,获得他们的相互理解。

守牢初心担使命,为民服务勇担当

五年来,黄云胜组织调解交通事故纠纷两千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使紫云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黄云胜的示范带动下,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也在不断提升,这也成为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的一大新亮点。事故当事人及群众的满意度多了,法院因交通事故的诉求也少了,信访局因交通事故方面的纠纷上访没了,有力地维护了紫云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由于工作突出,黄云胜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获“嘉奖”二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安顺市禁毒先进工作者。2000年4月经省公安厅评审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主检法医师”,2008年4月通过全国考评取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副主任法医”。于他而言,荣誉对他来说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担当,他将继续坚守一线,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守牢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