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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法院:诉源治理之“一箭三雕”

绵竹法院:诉源治理之“一箭三雕”

2019年06月21日 14:17:17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本网编辑

四川新闻网德阳6月21日讯(罗小琴)近期,,绵竹法院汉旺法庭通过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使当事人免去了交通事故案件本身后的其他诉讼:共同共有纠纷、遗产继承纠纷、意外保险赔偿款的分割纠纷。从审理调解一案,解决了多起案件的起诉,达到了诉源治理的良好效果。

案情:2019年1月4日7时10分许,死者袁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从齐天方向经绵齐孝路往绵竹方向行驶,行至绵齐孝路四川传媒学院交叉路口时,与相对方向由被告梁某驾驶、宏运公司所有的大型客车(该车在被告平安财保绵竹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损,死者袁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绵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19年1月31日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梁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死者袁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被告双方因交通事故致袁某死亡的损失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袁某妻子付某起诉至人民法院。

该案由汉旺法庭受理后,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双方都很积极配合,但就在双方即将达成调解方案时,袁某莉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以原告身份参加诉讼,理由为与死者之间构成养父女关系。法庭及时通过家事调查员制度进行实地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发现死者与袁某莉在收养法实施之前就形成了养父女关系,故通知其参加诉讼。

因袁某莉参加诉讼,导致该案在调解过程中出现了很大的障碍:虽然原、被告及保险公司各方对于袁某死亡的所有赔偿金额没有异议,但是原告付某与原告袁某莉因对于赔偿金额的分配问题产生分歧。同时牵扯出该案判决后共同共有分割、袁某遗产分割、袁某意外保险领取等一系列纠纷。

为了不让一案牵扯出多案,及时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在庭审之前,汉旺法庭庭长彭军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于原告付某与原告袁某莉关于袁某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各项赔偿金额的分配问题进行了调解,并对两原告针对本案后的其他案件成本、精力等作了分析,背靠背做工作,各个击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最终,两原告达成了内部协议,并确定了分配金额,由保险公司把袁某死亡赔偿的金额按两原告确定的金额分别分配给两原告。并由两原告的代理律师就其他继承等以双方协议形式处理。至此,案件圆满解决,各方当事人均满意而归。

深化诉源治理,构建源头防范,减少矛盾纠纷进入诉讼,让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提升社会治理实效,推动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都要在实践中予以实行,才能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