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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保山创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模式

【网络媒体走转改】云南保山创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模式

  保山市昌宁县交通安全员为群众办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供图)

  新华网昆明10月28日电(詹晶晶)近年来,伴随着我国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的剧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着较大压力,快处快赔事故处理机制应运而生。2015年,云南开启深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试点征程,保山市在试点中创新了工作模式,取得了成效。

  27日,记者在2016年全省交通安全宣传策划会暨全国省级法制(治)报交通安全周刊云南行采访活动中了解到,目前,保山市共选聘了459名农村交通安全员,覆盖全市62个农村乡镇和绝大多数行政村(社区),极大地增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

【网络媒体走转改】云南保山创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模式

  交警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讲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供图)

  探索:交通安全员担任“六员”职责

  保山市地处云南西部,全市国土面积1.96万平方公里,山区面积占92%,机动车保有量近73万辆,驾驶人近68万人,公路总里程13489公里,二级以下道路占总里程的97%。

  面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不足、源头教育管理薄弱和群众办事难等问题,2014年9月,保山市采取市场运行模式,借助交通安全协会和保险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在行政村(社区)综治维稳员、保险代理员和热心交通安全管理的群众中选聘了一批交通安全员。

  据介绍,交通安全员在交警中队的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地熟、人熟的优势,担负着人车路户籍化管理员、交通安全宣传员、交通违法劝导员、车驾管业务代办员、道路交通事故协理员、机动车保险代办员“六员”职责。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协理员的职责是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解处理交通事故,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财损事故实施快处快赔;机动车保险代办员的职责是代办机动车交强险和其他保险业务,协助办理事故理赔,对轻微财损事故进行代勘代赔。

  据了解,交通安全员招录上岗前,必须进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和保险业务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保险营销员证、车驾管代办员证和交通安全员证“三证”上岗。

【网络媒体走转改】云南保山创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模式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现场(供图)

  创新:通过网络实现受理、定损和理赔

  保山通过积极探索交通安全员协理交通事故的工作方法,为快处快赔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人员基础。

  据介绍,2015年6月,云南省公安厅将保山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列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第一批试点项目。

  为确保协理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交通安全员能公正履职,保障快处快赔工作顺利推进,在试点工作开展之前,保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各保险公司对全市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员开展了队伍集中清理整顿和再教育、再培训工作,组织交通安全员参加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踏勘及车辆定损业务培训共14期1132人次,确保交通安全员尽快掌握快处快赔业务技能。

  同时,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协调辖区12家保险公司,与交通安全员签订了代勘协议,实行行业统一代勘定损及定损互认机制,引入机动车销售商、维修厂等社会定损资源,在各快处快赔服务点附近指定1至2家修理厂的定损员义务参与定损,形成当事人、安全员和修理厂三方定损模式。

  随后,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开通了由交警、安全员、12家保险公司理赔员3个群体共同构成的“快处快赔”工作微信群,让交通安全员“就地处置”,实时上传事故现场、财产损失图片和当事人驾驶、保险信息,协助当事人现场完成理赔手续。

  机制理顺后,交通安全员正式上岗。群众在农村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民警接处警时,对轻微财损事故可以适用快处快赔的,通知就近的交通安全员到场进行先期处置。

  据介绍,如果涉及人员伤亡,交通安全员就做好现场秩序维护与管控;如果涉及单车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下,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无争议,两证齐全、保险齐全有效的轻微事故,安全员就启动快处快赔流程,组织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交通安全员将积极协助交警和当事人做好事故查勘定损工作,多角度拍摄事故图片后,上传到“快处快赔”工作微信群,远程完成事故证据图片审核和定损理赔工作,最迟半个小时就可以处理完毕,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节约了办事成本,也解放了警力。

  发展: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据悉,目前保山市农村地区快处快赔工作已走上正轨,并在全市范围内得到了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好评。截至目前,保山市选聘农村交通安全员459名,设置工作点200余个,设立快处快赔服务中心6个,服务点99个,形成覆盖保山所有乡镇的快处快赔服务网。

  据统计,2015年,保山市共办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案件791起;2016年,保山市共办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案件3387起,迄今共兑付事故赔偿金416.467万元。

  “在农村地区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使警力得到了加强,使交通安全员的工作能力得到了提升,保险公司的业务得到了拓展。” 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丁自生说,“最重要的是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并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提高了道路通行率,极大地缩短了当事人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时间,处理效率明显提高。”

  丁自生介绍,以保山市昌宁县为例,自推广农村地区“快处快赔”以来,昌宁县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员为实施主体的作用,使快处快赔一站式服务工作推广到全县13个乡镇,打造了集事故协理、保险查勘、定损理赔、车辆报修、人民调解于一身的“多功能”交通安全员队伍,搭建了交警、保险公司、交通安全员、当事人四方共赢的平台。截至今年初,该县建立24个快处快赔中心,有58名交通安全员上岗,成功办结460起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68%,为当事人节约费用达16万余元,群众满意率为10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