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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东葛葛村路口交通事故后续:肇事司机属醉酒驾驶

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22日讯(记者陈思羽)8月21日21时46分,南宁市东葛葛村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号牌为桂A978QW的小轿车沿东葛路由东往西行驶至事发路口时,与一辆号牌为桂Axxxx0的黑色小轿车及多辆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1男1女,均为成年人)、7人受伤(1人重伤、1人轻伤、5人轻微伤,其中2人已经出院、5人留院观察治疗),车辆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勘查处置,及时控制肇事司机,协助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22日,据南宁交警通报,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肇事司机赵某(男,36岁,2014年10月取得C1车型驾驶资格),事发时驾驶桂A978QW小轿车(车主为赵某本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1年3月,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3月),当行驶至东葛路时,先追尾碰撞一辆出租车,在双方司机协商处理过程中,赵某强行驾车离开,继续行驶至东葛葛村路口,与桂A号牌黑色小轿车及多辆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发生碰撞。经检测,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3.2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8月22日下午,赵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

据统计,今年截至8月21日,交警部门共开展全市范围酒驾集中整治行动128次,查处酒驾醉驾5986起,同比增加81.12%,其中醉驾944起,同比增加85.83%;1月至7月,全市(含市辖县)涉及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同比下降29.63%。为了有效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全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南宁交警提高执法针对性,升级采取“10+1”严管措施,重拳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10+1”严管措施:

一是坚持全时段整治。形成夜间白天无盲区,强化夜间、午后、早晨三个薄弱时段的整治力度,通过错时检查、接力整治等方式延长管控时段,并将警力由夜间向午后、早晨拓展,严查夜间酒驾、午后酒驾、隔夜酒驾,做到酒驾醉驾整治全时段覆盖。

二是精准打击酒驾醉驾。建立酒驾醉驾重点人员数据库,对轨迹规律进行分析,实行路面精准管控。综合运用视频监控系统、缉查布控系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对涉酒驾驶多发地区及驾驶人实施重点、精准打击。

三是每天开展路检路查。制定酒驾醉驾治理工作日历,通过警队联勤、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机动巡查等方式,各辖区交警大队每日设立至少一处执勤站点,组织开展不少于4小时的整治,做到天天有检查。

四是定期组织统一行动。根据酒驾醉驾规律特点,每周至少组织三次全市统一行动,城乡、高地联动,区域、全线联治,交警、部门联勤,夜间、白天联查,织严织密管控网络,切实形成区域震慑。

五是突出薄弱延伸治理。针对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多发情况,突出婚丧嫁娶、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延伸管控触角,坚决防止农村地区发生酒驾醉驾恶性交通事故。

六是组建专班专业打击。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灵活机动巡查治理酒驾醉驾,提升酒驾打击能力。成立查处醉驾刑事案件工作专班,统一立案、统一侦查、统一采取强制措施,提高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

七是严格执法从严管理。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实行“四个一律”: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从重顶格处理;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一律马上曝光;对醉驾行为一律刑事立案侦办,采取强制措施,不予取保候审;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一律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及其所在单位。

八是开展“零酒驾”创建行动。以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输企业等单位为重点,开展创建“零酒驾”单位行动;以县为单位,开展创建“零酒驾”乡村、“零酒驾”乡镇行动;以城区为单位,开展创建“零酒驾”社区、“零酒驾”街道行动,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

九是广泛宣传曝光震慑。以“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为主题,广泛宣传引导公众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每周集中曝光一批酒驾醉驾人员名单,每月曝光一批涉酒驾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每季度曝光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对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公开公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

十是警种部门联动治理。加强与治安、派出所、巡特警等警种联动,形成交警主导、警种配合的酒驾醉驾联合治理机制,及时处置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形成执法震慑。与禁毒等警种建立协作机制,按照重嫌必检原则,酒驾醉驾与毒驾同查同检。

与此同时,南宁交警部门在查处酒驾醉驾过程中将继续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抵制各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行为。对于为酒驾醉驾人员说情、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交警部门将如实记录,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党员、干部的,将按程序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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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调查核实,8月21日21时许发生在南宁东葛葛村路口的交通事故中,共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目前伤员伤情稳定,该起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最新通报|南宁东葛葛村路口车祸肇事司机确认醉驾

图片来源:南宁交警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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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东葛葛村路口交通事故情况通报

2019年8月21日21时许,我市东葛葛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伤者已送往医院救治,肇事司机涉嫌酒驾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经初步调查,肇事司机赵某(男,36岁,南宁市人)驾驶一辆桂A号牌小轿车行至事发路口时,连续与多辆电动自行车及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坏。接到报警后,交警支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处置,将赵某控制。经现场检测,赵某涉嫌酒后驾驶。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事故现场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8月21日

最新通报|南宁东葛葛村路口车祸肇事司机确认醉驾

图片来源:南宁交警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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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南宁东葛葛村路口发生严重车祸 一小车连撞多车数人倒地不起

交通事故监控画面。

事故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甘慧琴 摄

最新通报|南宁东葛葛村路口车祸肇事司机确认醉驾

事故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甘慧琴 摄

最新通报|南宁东葛葛村路口车祸肇事司机确认醉驾

事故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甘慧琴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21日讯(记者 甘慧琴)8月21日晚9时许,南宁市东葛葛村路口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据现场围观群众反映,有一辆深灰色小轿车从东葛路由东往西方向拐向葛村路口时,连撞了电动车、汽车数辆,现场至少6人被撞,肇事男司机涉嫌酒后驾驶,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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