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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大意不关门!害人害己坐牢赔钱

  

   我们常在新闻上看到因为车门开着或者未关紧而导致事故发生,很多人总以为这些事故离自己很遥远,其实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近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周某因车尾门未关就上路行驶,撞倒在路边行走的路人,后因伤者抢救无效死亡,犯下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赔偿当事人亲属人民币758617.3元。

  

  事故发生

   2018年9月29日5时许,周某驾驶某型号多功能拖拉机行驶至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04街往覃塘高中路段时,因拖拉机往外开启的尾门碰撞到对向路边正常行走的陈某,致陈某重伤及头部严重颅脑损伤、颅内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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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处理

   2018年12月14日,陈某的亲属就本案民事赔偿向覃塘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9年1月24日,覃塘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经审查明:周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陈某不负本起事故责任。覃塘区法院认为,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受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周某犯交通肇事罪,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周某涉嫌交通肇事,负事故全部责任,致一人死亡,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范围内量刑。周某接到交通警察电话通知后,主动驾驶肇事车辆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周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周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对其辩护人提出的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作出了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判令周某赔偿陈某亲属人民币758617.3元。

  

  

  作者:廖杰菲

  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罗贵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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