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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旧闻:“9・21”龙港大桥被撞毁事故

  昨天上午6时55分,苍南县龙港大桥主航道两座桥墩被途经于此的浙鄞油6号轮撞毁,该轮翻沉于桥下江中,造成船上所载的甲苯少量外泄,酿成特大交通事故。

  昨天上午,记者从平阳县钱仓镇渡船至龙港镇。在龙港大桥现场发现,龙港大桥主航道两座桥墩已不见踪影,约75米长的主航道桥面被撞毁后形成一个断桥大缺口,翻沉于江中的浙鄞油6号轮船底朝天,大桥边的鳌江两岸站满了围观的群众,大批公安、消防人员把守在大桥两头。同时,周围空气中可闻到一股刺鼻的甲苯气味。

  据记者了解,肇事的浙鄞油6号轮所属单位为宁波市鄞县昌胜海运公司,载重吨位为387吨,船上船员共有7人。昨天上午,该轮载着279.262吨的6只储罐的甲苯,驶往离龙港大桥上游约2.5公里处的平阳县一码头,在驶临龙港大桥主航道时,船老大因怕船头过不了桥,欲调头由尾部先入,在调转船头时,遇到大潮的涌潮顶托,由于违规操作,该船的左舷横着撞击两座主航道桥墩,三幅桥面随即塌坍,其中坠落的部分桥板把船体压成45角度倾斜于江面,船舱中的3号储罐被桥板当即砸裂,导致甲苯气体少量泄漏。

  该轮倾斜后,附近两艘渔船即上前靠近营救,当场救起船上5名船员。随后,又有一名船员被赶至的苍南县龙港消防中队的武警战士救获。目前,尚有1名船员下落不明。

  据事故目击者反映,该轮撞击大桥时,发出几声巨响,大桥主航道桥面上可能有正在行驶的摩托车、拖拉机各一辆坠落江中。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龙港大桥于1988年12月建成通车,桥梁总长395.68米,桥面宽10米,通航净高8米,桥下有25米跨径8孔,13米跨径15孔,总造价530万元。该桥日车流量7000辆次左右。

  (原载温州日报1998年9月22日第1版原标题《龙港大桥昨被撞坍塌肇事油轮翻沉江中,一名般员下落不明》 □陈建东杨道敏傅小平)

  “9・21”龙港大桥被撞毁事故近日经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已有结果,直接责任人浙鄞油6号船船长林根土(男,41岁,浙江象山县人),涉嫌交通肇事罪已于11月24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9月21日上午7时许,宁波市鄞县江海集团公司所属的浙鄞油6号船装载甲苯途经龙港大桥时,不慎将大桥两节承台、两根桥柱撞毁,三段桥面下塌,并造成数人伤亡的严重后果,直接经济损失达496万元。经温州市港航监督处认定,此次事故是由于浙鄞油6号船对航道情况不熟悉的情况下,盲目冒险进港而造成的,这是一起严重过失事故,浙鄞油6号船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原载温州晚报1998年11月28日第1版原标题《龙港大桥被撞事故责任认定6号船负全部责任》 □王一坚)

  1998年9月21日船舶撞塌龙港大桥案,日前在宁波海事法院审结,我市获赔大桥修复、人员伤亡和车辆坠毁等损失350万元,30余户水产养殖户获赔因水域污染造成所养水产品损失150万元。

  1998年9月21日7时,由浙江省鄞县张某所有、浙江省鄞县某集团公司代管的“浙鄞油6”号船,装载279吨散装甲苯欲通过苍南县龙港大桥时,由于船员在不熟悉航道的情况下冒险过桥,结果船舶撞上桥墩,龙港大桥被撞塌,桥上车辆坠毁,3人落水身亡,“浙鄞油6”号船倾覆,船员1死1伤,酿成特大交通事故。船上所载甲苯外泄,造成鳌江下游7个自然村近千亩海涂中养殖的青蟹、对虾大量死亡。

  事故发生后,经宁波、温州两地政府多方协调,由肇事船舶代管单位浙江省鄞县某集团公司一次性支付350万元,作为大桥修复、人员伤亡和车辆坠毁等损失的赔偿,并由宁波海事法院一审判决由直接责任人张某承担。张某不服,提起上诉,日前该案作撤诉处理。同时,平阳县钱江海涂开发有限公司及平阳县鳌江镇墨城办事处陈某等30余户水产养殖户,以“浙鄞油6”号船所载甲苯污染养殖水域,造成其所养水产品死亡为由,诉至宁波海事法院。经法院核定进行调解,当事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水产养殖户共获赔150万元。目前,上述款项已履行完毕。

  (原载温州日报2000年1月6日第1版原标题《龙港大桥撞塌案审结大桥修复、人员伤亡、车辆坠毁等获赔350万元,养殖损失获赔150万元》 □李良鸿胡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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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