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办发出通知,为期8个月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近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
要求在全市开展
为期8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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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将开展4个专项整治
根据要求,全市将开展4个专项整治: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
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残疾人专用车整治;
市中心城区拥堵专项整治。
严格实行“五个一律”
此次整治,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严格实行“五个一律”:
对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一律实行登记上牌管理;
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和持有电动自行车合格证的电动摩托车一律上临时牌照,实行过渡期管理,2021年12月过渡期满后,临时号牌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对2019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一律扣车,移交市场管理部门对生产、销售者依法进行处理;
对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一律扣车,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行宣传教育先行、有序推进工作模式,力争因货车肇事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前三年平均值下降30%,杜绝发生货车肇事导致一次死亡3 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货车交通违法行为较上年度减少20%的工作目标。
残疾人专用车整治
残疾人专用车整治,对符合规定的残疾人专用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规范化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残疾人专用车进行取缔。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无牌无证、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强对非法运营行为的处罚。
市中心城区拥堵专项整治
市中心城区拥堵专项整治,要加快停车场、临时停靠点建设,打通“断头路”,建设微循环道路,实施分流,落实公交优先战略。
完善道路标牌标线标识,科学设置掉头点,加装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实行单向通行或分时段限行。推广“借道左转” “左转待转区”等交通智能化经验。完成长安大道、银泉大道、咸宁大道红绿灯倒9秒改造。
实行中心城区大货车限行措施。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来源:咸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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