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陈俊章与被上诉人唐俊武、原审被告广州优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郑淑贤、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更新时间: 2020-03-03 10:01 热度: 799°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8723号
广州优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郑淑贤: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俊章与被上诉人唐俊武、原审被告广州优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郑淑贤、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民终87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57元,由上诉人陈俊章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