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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开展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 全面降低交通事故

  5月份以来,全市集中开展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涉及电动三轮车交通亡人事故同比有所下降,但降幅仍较低。

  为坚决打好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攻坚战

  纵深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台州公安交警秉承

  “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平安稳定压倒一切、

  工作实绩说明一切”的理念,

  保持“勇争第一、勇立潮头”的锐气

  深化“强势交管,精细治理”战略意识

  决定从10月9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开展电动(含燃油)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压降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具体为

  ▶对驾驶无牌或者无备案号牌上路的电动(含燃油)三轮车一律依法扣留车辆。属无证驾驶的,首次查获,扣留车辆并处罚款500元后放行,第二次查获一律拘留;

  ▶属准驾车型不符的,首次查获,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使用警务通作出警告后放行,第二次查获扣留车辆,并处罚款500元,记12分;

  ▶发现车辆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依法处罚;

  ▶发现有被盗抢嫌疑的,依照法定程序,扣留车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扣留的车辆,未备案的不再办理备案登记;

  ▶对已上牌或者已备案且有闯红灯、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驾乘2人及以上)的电动(含燃油)三轮车,一律开具学习通知书,驾驶人接受安全教育2天后,返还保管的车辆。

  同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查电动(含燃油)三轮车违法销售源头,防止未经国家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含燃油)三轮车流向路面。查获2019年8月后购买的电动(含燃油)三轮车,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情况,并协助查处。

  安全来自警惕

  许多事故往往来自于一时大意

  为了自身的安全及家人的幸福

  我们一定要将交通安全牢记心间!

  文明交通,是每个市民应有的行为准则;安全出行,更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了自身安全和社会稳定,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时刻摒弃交通陋习,为打造“文明城市、和谐台州”,共同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