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贼肥!男子边喝酒边开车 被宜春交警逮个正着
众所周知
驾驶证一旦被注销、吊销或者被暂扣
在未重新获得驾照前
是不能开车上路的!
但是
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偷偷地开!
你以为“失驾”行为能侥幸逃脱?
别做梦了!
因为现在交警有
大!数!据!
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点
你的任何交通违法“轨迹”
都在交警蜀黍的“法眼”里!
不信?往下瞧!
1 案例一
1月6日,一名外地男子在开车途经宜春中心城区宜浦路,竟然犯了“酒瘾”,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拿着茅台酒,边喝酒边开车。幸好,这位胆大包天的酒司机被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机动分队交警查获,未造成严重后果。
当天上午10时左右,机动分队交警在宜春中心城区宜浦路红绿灯处执勤时,宜春e行报警平台警示:有一辆红色轻型普通货车未年检,要求拦截。等待该车驶近岗点后,执勤交警立即吹口哨示意其靠边停车,驾驶员一见交警顿时神色慌张起来。
在询问过程中,细心的交警注意到该驾驶员车内有瓶已开封的茅台酒,且身上还有股酒精味,便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3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待交警依法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该驾驶员无奈之下说出,2019年8月份自己在青海省格尔木市因驾驶机动车超速100%以上,驾驶证被当地交警暂扣了。
经查,驾驶员李某,46岁,新余人,此次酒驾竟然是为了去青海省领回自己被暂扣的驾驶证。
原来,李某前几天好不容易通过了驾驶证满分学习考试,于是驾车前往宜春火车站,准备坐高铁去取回驾驶证。结果驾车途中突然犯了“酒瘾”,竟然边喝酒边驾车。李某本以为不到饭点交警一般不会来查酒驾,不料被交警逮个正着。这下他驾照就拿不到了,还得接受处罚。
据交警介绍,按照相关法律,司机李某因车辆未年检将被处以罚款200元;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要被暂扣,并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
2 案例二
2019年12月27日上午9时50分许,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温汤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有“失驾”人员驾驶号牌赣C7U**6的小型普通客车,正沿温汤街由北向南行驶。
接到指令后,该中队迅速部署沿线网格警力进行拦截,将该车成功拦截。
经查,该车驾驶人名叫谢某法,2016年在宜丰县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系一名“失驾”人员。民警当场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赣C7U**6的小型普通客车依法进行暂扣;谢某法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拘留7日。
据统计,近年来,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获97起“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什么是“失驾”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记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失驾”行为的危害
部分“失驾”人员由于心存侥幸,认为自己虽然失去了合法的驾驶资格,但驾驶技术没问题,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偷偷开车上路行驶不会发生事故。
但现实生活中,行为人如果发现路上有交警执勤,由于心虚和规避交警检查的心理作祟,而发生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甚至冲卡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为“失驾”人员提一句醒!
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宜春交警温馨提醒
春节将至,“失驾”期间,千万不要去触碰方向盘,一旦驾车上路,很难逃脱法网,而且也不安全,实在是得不偿失。尤其提醒驾驶证记满12分以上的驾驶员,请尽快到车管所办理学习和考试业务。
来源:综合畅行宜春、记者文小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