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青原: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带来冬日温暖
更新时间: 2020-03-03 04:54 热度: 733°
正义网吉安1月7日电(通讯员吴诗鸿)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检察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实现主动关怀,在春节前夕将4万元司法救助金及时送到被救助人手中,为严寒的冬日带来司法的温暖。
据悉,被告人张某驾驶一辆无证二轮摩托车沿省道行驶至某乡镇街道路面,因车速过快与前方步行的行人李某、郑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死亡,郑某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责任认定,被告人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各项经济损失。但其支付22万元后未再赔偿,执行机关也未执行到其任何财产。被害人家庭并不宽裕,此次事故后更加雪上加霜。该院在办案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开展审查,认为已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通过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将司法救助金4万元送至被救助人手中。
据了解,2019年以来,该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将弱势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与相关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已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元。在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继续积极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建立相关机制,将国家司法救助作为社会救助的关键一环,积极协调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模式,实现多位一体救助帮扶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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