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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与温花清、李文俊、陈桂娣、赵明良、南阳市腾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余市皖赣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12945号

南阳市腾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与温花清、李文俊、陈桂娣、赵明良、南阳市腾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余市皖赣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阳光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不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7民初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9年9月11日9时30分-10时15分在第78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