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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隆回:改革农村道路管理机制 维护人民群众交通安全

  

 

湖南省隆回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全县农村道路通车里程2200余公里,有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390余处,受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的路段多、时间长。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县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管理盲区、交通拥堵等现象严重影响群众满意指数,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诸多隐患,对人民群众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从2016年末开始,隆回县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充实基层”的思路,对全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模式实行改革。

  一、 坚持重心下移,实现监管全覆盖。

  按照政府组织领导,安监综合协调、运管中队与交警中队联合办公、联合执法的方式,通过力量下沉的思路,确保每个乡镇都有交警力量,实现辖区监管全覆盖,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根据合乡并村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在原设立6个乡镇交警中队和中心交管站基础上,分别新增18个交警中队和运管中队。比照乡镇站所级别对待,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整。每个运管中队安排至少2名运政人员,将县运管所原有执法人员三分之二共80余名运政执法人员全部下沉到一线,加强和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并采取从系统内单位择优选调、从退伍转业士官中优选安置等方式增加26名基层执法力量。每个交警中队安排2名正式民警和2名辅警,重点区域实行差别化对待加强力量。结合“一村一辅警”改革,公开招聘50名交通协管员,将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驻村辅警,全面夯实村级基层基础工作。

  二、 厘清职责任务,实现工作制度化。

  以“压事故、保畅通、保平安”为管理目标,明确农村交警中队和运管中队分别为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的派出机构,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乡镇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常交通秩序的维护,交通违法行政处罚,辖区内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乡镇运管中队主要承担辖区内的客货运输、维修、驾培、物流、源头治超等行业日常监管工作,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五不两确保”等行业源头管理职责,开展道路运输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等工作。

  三、 健全联动机制,实现运行高效率。

  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包乡镇、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村支两委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将乡镇党委、政府、交警、运管和安监等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有效捆绑在一起,实行行政管理资源的整合,有效减少执法力量的投入,降低执法成本。通过综合运用《道路运输交通安全法》与《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实现对营运车辆的全面监管、全面“体检”,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既可以实现对违章违法车辆的经济处罚,也可以对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拘留,有效减少暴力抗法现象的发生,增强执法力度,确保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检查、处理、打击到位。

  四、 全面加强保障,实现服务规范化。

  着力为乡镇运管和交警执法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各个乡镇实地选址,采取有条件的乡镇直接解决办公用房,无合适场地的临时租用民房的方式解决办公场地,全部实行标准化外观建设,并逐步在有条件的乡镇规划建设规范化办公大楼。安排保障经费2000万元,用于交警中队和运管中队办公场所租赁装修和采购基本办公设备,解决办公电脑、执法设施设备配置、新进人员装备及教育、基本生活设施配备等。将交警大队罚没收入按最高比例拨付返回用于保障乡镇中队执法监管经费。从县公务车辆改革封存的车辆里择优划拨车辆37台作为执法执勤用车,确保每个交警和运管中队保证一台执法用车。所有车辆全部标准化配置警灯及标志,统一运管整齐划一的执法形象。

  自隆回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通过在每个乡镇分别设立交警中队和运管中队,有效地将乡镇和交警、运管的行政、法律和人力资源整合在一起,对辖区车辆、路况、驾驶人底子清,台账齐,基础工作更加扎实,真正落实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路面管控能力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通行秩序得到全面改善,事故发生率同比明显降低,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死亡事故同比减少20%。( 肖波/文  刘洗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