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总队通报3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 2020-03-03 02:46 热度: 762°
10月2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五大曝光行动”新闻通气会,通报3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一是追究客运公司监管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2018年8月5日,驾驶人雷某某驾驶衡阳籍大客车在岳临高速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高警局郴州支队对该事故开展深度调查,肇事驾驶人雷某某因交通肇事罪依法被刑事打击。二是追究车辆销售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2019年2月25日,在长张高速公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车辆及道路交通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330万元。事故发生后,高警局常德支队对该事故开展深度调查,依法认定驾驶人事故责任。三是追究货车车主交通肇事罪。2019年4月9日,杭瑞高速公路沅陵段发生一起小客车与半挂车追尾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车辆及公路设施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事故发生后,高警局怀化支队对该事故开展深度调查,肇事驾驶人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被刑事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