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开始,亳州将开展城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交通行为劝导专项行动
更新时间: 2020-03-03 01:56 热度: 865°
目标
通过开展劝导专项行动,使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使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因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区域
谯城区人民政府和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辖城市道路的各个路口。
时间
劝导专项行动从7月3日开始,持续7个工作日;
原则上安排两个时间段进行劝导,即7:00—9:00、17:00—19:00。
重点
依法纠正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以下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逆向行驶;
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
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
违反规定载人;
乱停乱放;
非法加装车篷等。
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驾驶人不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不配合劝导员工作的,由亳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四大队、五大队组织专门力量到现场进行处置。凡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驾驶员打、骂劝导员的,一律移交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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