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时该如何选择
更新时间: 2020-03-03 00:55 热度: 1233°
事件回顾
8月29日傍晚,彭州市的柳某乘坐的出租车与右侧同行的一辆自卸货车相撞,致两车受损,柳某受伤,经治疗产生医疗费25752.32元等,其伤残等级被评定为十级。当地交警大队认定,出租车司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何为责任竞合
律赔保刘律师介绍:基于同一个法律事实,产生两种受不同法律规范调整的民事责任,这在法律上被称为民事责任竞合。因仅存在一个法律事实,故只能请求被告承担一种法律责任。
首先,该案中出租车公司负有将乘客柳某安全运输至目的地的义务,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伤亡,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违约责任。
受害人应该如何选择
审理结果
柳某将出租车司机及其所在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履行赔偿义务,除已产生的医疗费外,支付因此次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运输合同纠纷案,法院认为出租车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判决其赔偿柳某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8546.8元。
彭州法院一审认为,在出租车运输中,旅客登上出租车时客运合同就已成立,该案中柳某与被告出租车公司之间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被告出租车司机作为公司员工驾驶车辆,负有保证载乘工具安全、将原告安全送达目的地等义务,因其未尽到将原告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导致柳某在该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出租车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经计算核准,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律赔保小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