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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法院:耐心释法促调解 当场履行化干戈

原标题:上思法院:耐心释法促调解 当场履行化干戈

“这是林某支付给你方的七万元赔偿款,清点一下数额是否够数。”这是黄法官在调解室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林某向原告欧某等人支付7万元赔偿款时对原告说的一句话。

原来,2019年4月10日,原告亲属驾驶摩托车尾随被告雇佣的司机王某驾驶的货车从上思县七门圩方向往百龙电站方向行驶。行驶至七门-玉沙线9KM 350M处(即上思县在妙镇板文村那斌屯附近路段)时,王某驾车停车与对向来车会车。由于原告亲属驾车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发现险情采取措施不及以及王某驾驶的货车后下部没有防护装置,致使原告亲属摩托车追尾碰撞王某驾驶的货车,造成原告亲属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由原告亲属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