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男子驾车撞上三轮至两人死亡
更新时间: 2018-07-01 20:16 热度: 374°
null,null,null,null,null,null,null,null,null,null,null,null,null,null,null,null,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首席记者 刘广超 实习生 姚程 文图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月22日下午,在向记者说起前几天查处的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时,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大队民警再次重申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能警示机动车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尚庄村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俩人被撞倒在地,你们快来看看吧!”2月18日晚上8点钟左右,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S241省道舞阳县北舞渡镇尚庄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舞阳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确认这是一起小轿车与摩托三轮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在现场勘察中,看到车辆碎片、车上装载物品散落一地,一辆黑色轿车被撞的面目全非,摩托三轮车侧翻在路上,一男一女分别躺在道路两边,血迹斑斑。经120医护人员确认,两名受害人已无呼吸,当场死亡。经过初步勘查,肇事车辆是一辆豫L牌照的黑色尼桑轿车,肇事司机已经弃车逃逸。 由于案情重大,舞阳县交警大队任命副大队长饶朝阳亲自指挥,立即调派警力全速破案。当晚9点钟左右,民警成功锁定肇事司机,由于对方手机已经关机,民警决定去肇事司机家中实施突击抓捕。深夜2点45分,民警赶到肇事司机家中,却发现犯罪嫌疑人已不知所踪。为了尽快将肇事司机抓捕归案,民警分为两组行动,一组深入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内逐户摸排,另一组民警不厌其烦的做其家属思想工作。 2月19日下午3点钟,肇事司机薛某因深知自己的处境已难逃法网,迫于压力,在其亲属的陪同下来到舞阳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经询问,薛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害怕法律制裁,选择了弃车逃逸,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 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大河客户端 实习编辑:张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