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83万起交通事故,这种车堪称“马路杀手”!央视点名要管!
更新时间: 2018-06-14 20:19 热度: 181°
马路上经常会看到一种交通工具, 说它是汽车又没车牌, 说它不是汽车又和汽车很像, 而且还经常跑到机动车道上去开, 既有老人开也有年轻人开, 开得还挺快。 这种车堪称“马路杀手”——“低速电动车” 昨天(6月12号)上午,河南交通广播记者佑龙来到郑州某电动车卖场,商户们正在向客人热情的推销低速电动车。记者看到,现场陈列的电动车品牌有七八家,车型分三轮与四轮,不少外观与普通两厢轿车别无二致。 这种低速电动车时速50公里,续航150公里,内置空调,四轮碟刹,几乎已成为现场低速电动车的标配。而尽管相对普通汽车明显轻薄简略,商家仍向消费者保证,上路绝对安全。 到底安全不安全? 来看下面一段视频... 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数据,近5年,全国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如果说数据还不够惊人, 那我们来看下这两起交通事故: △2月11日,山东冠县一国道交叉路口,一辆低速四轮电动车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受伤,车辆受损。 △广西,一辆红色低速四轮电动车从后方撞上了黄衣女子,顶着女子继续前行。 是不是很可怕?然而,这种低速电动车却在很多城市都卖得很火。记者在郑州一家电动车卖场注意到,现场来购车的,大部分是子女为老人选择代步工具,不上牌、不考驾,新能源出,绿色环保,也是商家吸引顾客的不二法门! 这些所谓的低速电动车售价从1万元到4万元都有,从外表看上去就是一款标准的汽车,那这些低速电动车的安全性怎么样呢? 安全性能测试 1、发生碰撞 无牢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来看下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的安全性碰撞试验,结果触目惊心。 尽管测试速度只有每小时32公里,由于没有牢靠的安全保护措施,三辆低速电动车的驾驶员和乘客全部有骨折的危险,并且车辆碎片还会导致相关人员大量出血。 2、性能不达标 充电起火事故频发 除了碰撞起来缺乏安全性之外,这样的低速电动车的电池随意拆装,而充电器更是什么样子的都有。 由于很多低速电动车的电路、电压、故障防护等性能不达标,自燃或者充电时起火的低速电动车也并不少见。 由于不属于真正意义的机动车,它不需上牌,不需驾照。很多驾驶低速电动车的人都没有经过驾驶技能培训及法规的学习,再加上车的质量较差,因此,在路面上造成了不少交通事故。而正是因为没有牌照,还有不少肇事逃逸的恶性案件发生。 没有合格证照卖 市场走红 曾经,央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多数低速电动车是生产企业借观光车、场地车等名义生产的,实际上是不合规的道路机动车产品,很多生产企业也没有办理合法的车辆生产手续。也就是说,多数低速电动车是未经国家审查、许可而偷偷摸摸制造出来销售的。 事实上,尽管从品相与性能上,低速电动车与近年流行的新能源汽车十分接近,但其本质上却是两种产品。作为对比,正规新能源汽车可查找于工信部相关产品名录,上路行驶需上机动车专用号牌,而这些低速电动车则根本不具备上牌资质。交通广播记者采访到郑州车管所工作人员:“我们要比对工信部给我们发的产品公告,在公告内的产品我们才可以办理注册,这种低速四轮电动车,是不具备上牌资格的。” 换句话说,目前道路上行驶的低速电动车,其制动、防撞等诸多安全特性并未经过机动车检验机构审验。加之“低速电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和乘车人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难以获得赔偿。 国家无标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而在机动车相关安全检验标准中,与低速电动车最高时速接近的有二轮、轻便摩托,三轮四轮农用车,但均属于机动车范畴,需要上牌登记。事实上,对于低速电动车上不沾下不靠的尴尬界定,销售商家并非不知情。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当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早在2016年10月20日,国家标准委就曾经下达了“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制定计划,计划周期为二十四个月。在今年的3月27日,工信部又发布了《2018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其中“推进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被列为整车领域的工作要点之一。而在标准出台前,低速电动车恐仍将处于四不像、三不管,尴尬而危险的境地。 一面是遍布隐患危险横生, 一面是市场紧俏持续走红, 究竟,四不像的低速电动车应该何去何从?
记者:佑龙 河南交通广播综合自央视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 编辑:付琳 监制:宋士超 执行总监:姚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