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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四部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

中国网5月26日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试点、非试点地区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应加大平台建设力度,优化升级平台功能,强化部门联动协同,规范完善调解机制,完善诉调对接,提高网上保险理赔效率。非试点地区人民法院应结合自身实际组建专门的改革联络办公室,负责各相关部门之间协作交流、联席会议等具体事宜的落实及日常联络。

《通知》强调,非试点地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法〔2017〕316号)的相关内容执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业务规范指引〉〈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技术规范指引〉的通知》执行。自主建设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的人民法院,应确保自建平台的数据能够实时汇聚到统建的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

(编辑:郭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