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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这里说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指的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统一的规定中,通常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并且,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无责任对应全部责任、次要责任对应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规定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1.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 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 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根据相关规定,当驾驶摩托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时,因为具体的事故有具体的情节,并且不是造成每一个事故的原因都相同,所以要根据交警部门出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摩托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