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芗城:一起肇事事故漏洞百出 触及三宗罪3人获刑

芗城:一起肇事事故漏洞百出 触及三宗罪3人获刑

  □海都说法 无证驾驶出车祸 雇友顶包获刑

  顶包的人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伪证罪与包庇罪有何不同?

  闽南网1月28日讯 在黑灯瞎火的晚上,一辆重型货车撞上了摩托车,致摩托车两人,一死一重伤。

  肇事司机无证驾驶,车主也害怕要承担连带责任,两人便合伙出钱找人顶包。事后,面对警方讯问,顶包人扛不住,全给抖了出来。前晚,作为涉交通事故十大民刑案例之一,漳州市中院通过微信平台对外发布这起交通事故案。

  经芗城法院判决,该案涉及三宗罪,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包庇罪。这三罪各自如何认领?顶包的人隐瞒他人犯罪事实,做虚假供述是构成包庇罪还是伪证罪?听法官来详细讲一讲。

  案情

  无证驾驶撞死人 司机雇友顶包

  2013年4月29日晚,芗城石亭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韩某本是“局外人”,事发时并不在场,但后面却是他去投案自首。

  当时,郑某无证驾驶重型货车,因操作不当,撞上了陈某驾驶的摩托车。造成陈某死亡、车后座彭某受重伤。车主汪某闻讯赶来,帮忙处理。

  郑某和汪某都十分害怕,为免受刑事追究,在案发现场,他们叫来朋友韩某,指使他冒充肇事货车司机。他们称,韩某有驾驶证,如果可以顶替郑某去自首的话,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称会重金回报他。事后,两人共同拿出12000元给韩某作为报酬,韩某遂向公安机关做了虚假供述。

  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肇事货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陈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却发现漏洞百出。

  2013年7月12日,韩某面对公诉机关的一再讯问,意识到事情严重性,主动供述没有驾驶过肇事货车,是在郑某要求下才向交警说是自己开的。

  最终,芗城法院审理后,郑某犯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汪某和韩某犯包庇罪,各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说法】包庇罪和伪证罪 有何区别?

  假供述隐瞒犯罪事实,是构成包庇罪还是伪证罪?

  经办法官介绍,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做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与包庇罪都是故意犯罪。在此案中,韩某、汪某很明显是犯了包庇罪。

  两罪的区别之一是,包庇罪的行为既可以发生在犯罪分子被侦查、审判之前,也可以发生在侦查、起诉、审判中至判决后服刑之中;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即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本案中,汪某和韩某的包庇行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已经发生,实践中冒名顶罪案件一般以包庇罪定罪处罚。(海都记者 吴芳 通讯员 满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