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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交警判:电动车负全责!

深圳一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交警判:电动车负全责!

2018-8-6 14:45:17

深圳新闻网作者:施冰冰

2018年7月25日3时22分许,周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在沙井北环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沙井宝安大道北环路路口时,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导致电动车车头与在沙井宝安大道由南往北方向正常行驶由匡某驾驶的小车车身右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深圳新闻网8月6日讯(记者施冰冰)近日,深圳交警处理了一则电动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电动车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因而交警判定电动车负全责。

2018年7月25日3时22分许,周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在沙井北环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沙井宝安大道北环路路口时,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导致电动车车头与在沙井宝安大道由南往北方向正常行驶由匡某驾驶的小车车身右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8年7月25日3时22分许,周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在沙井北环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沙井宝安大道北环路路口时,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导致电动车车头与在沙井宝安大道由南往北方向正常行驶由匡某驾驶的小车车身右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民警通过监控录像清晰地看到,当周某驾驶电动车行至路口时为红灯,但其丝毫没有减速和停止的意识,直接越过停止线从路口直行行驶。匡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直行时为绿灯,属于正常行驶,幸好匡某通过路口车速不快并采取了有效的紧急制动措施,否则事故后果将更严重。

2018年7月25日3时22分许,周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在沙井北环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沙井宝安大道北环路路口时,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导致电动车车头与在沙井宝安大道由南往北方向正常行驶由匡某驾驶的小车车身右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定责

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禁行路段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匡某不负事故责任。

就在这起事故发生一个月前,深圳有位外卖骑手撞上汽车

骑手右腿受伤

还负事故主要责任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2018年6月23日11时55分,深圳交警接到报案,北山道290号右转弯进入辅道路口有电动车被小车撞倒,已通知120。随即深圳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2018年7月25日3时22分许,周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在沙井北环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沙井宝安大道北环路路口时,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导致电动车车头与在沙井宝安大道由南往北方向正常行驶由匡某驾驶的小车车身右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发现,徐某在大雨天气驾驶着超标电动自行车逆行,由于车速过快,加上路面湿滑,来不及刹车,撞上了从主道转入辅道的周某驾驶的粤BH74T8号小型轿车,最终导致徐某右腿受伤,两车不同程度的受损。最终结果判定徐某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男子雨天驾驶超标电动车逆行,发生事故,劳命又伤财,蜀黍提醒各位外卖小哥,再急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

外卖小哥送外卖不容易,但是法律是讲究公平公正公开,不会因为你是交通弱势方就袒护你。

深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骑行电动车时要牢记交通规则,“靠右走、戴头盔、载一人”,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还有,车辆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要观察交通标识和标线,“安全”警钟要时刻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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