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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男子车祸后神志不清 家属上告索赔18万元

原标题:三亚一男子车祸后神志不清 家属上告索赔18万元

  电动车主陈某良重伤住院(家属供图)

  电动车主陈某良重伤住院(家属供图)

南海网三亚7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丽萍实习生王晓芬)两个多月来,来自湖南岳阳市的陈会英一直在为父亲的车祸案件四处奔波。7月23日,陈会英向南海网记者反映,两个月前,她父亲骑着电动车与一辆农用车在凤凰水城路段相刮擦,致其重伤住院,个人已垫付10多万元医疗费,而肇事另一方仅支付了1.4万元医疗费,住院41天后,父亲仍神志不清、且左眼失明。

根据三亚市交警事故处理大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农用车车主李某在行经事故路段时,违反了“在没有交通标志路段,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规定,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电动车主承担次要责任。

据悉,事故发生后,陈会英已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对方赔偿各项费用共18万元。昨日已开庭审理,结果将择日宣判。

电动车与农用车相撞 电动车主神志不清、左眼失明

几年前,陈会英的父亲陈某良从湖南到三亚谋生,在三亚一所高校开了家复印店。据陈会英介绍,4月30日中午2点半左右,父亲骑着电动车带着小侄女到市区拿货,回来途中经过三亚凤凰水城附近的十字路口时,被一辆满载石头的农用货车刮擦倒地,电动车上载着的侄女也被甩出去。

“去了一个多小时,不见回来,我赶紧打电话给他,却没人接……后来是好心人报的警,等我赶到时,看到地上一滩鲜血,还有被剪开的衣服,这是前两天我给爸爸买的新衣服,上面沾满了血,看到后心里很担心。”陈会英说,她赶到医院时,父亲正在进行急救,这些天一直住在重症病房,到现在还没有苏醒,侄女受伤很轻,只有头部被擦破。

根据三亚市人民医院开具的入院记录,陈某良摔倒至地面,头面部着地受力、意识丧失,头面部位伤口及口鼻腔流血。经确诊,最后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多处脑挫伤、急性左额部硬膜外血肿、颅底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由于陈某良重度昏迷,不能及时录口供,导致警方开始没法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当时办案民警只能对双方进行协调处理。后来,在监控及家属的帮助下,才最后完成事故责任认定。

“高昂的医疗费实在是无力支付,但事故另一方总说没钱,我们真的是没办法了。”陈会英说,父亲的手术费、住院治疗费、护工费等等,前前后后已经花费10多万元,所有费用都是由家人垫付,事故另一方李某仅拿出了1.4万元。

采访中,陈会英母亲告诉记者,孩子他爸现在虽然出院了,却神志不清、不认识人,还经常急躁发脾气,左眼因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已经失明,牙齿也脱落了13颗,“看着他这样,真的很心疼”。

随后,记者试图联系农用车司机,几次拨打对方电话,但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索赔1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发生后第7天,三亚市交警事故处理大队出具责任认定书。根据认定书:农用车车主李某在行经事故路段时,违反了“在没有交通标志路段,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规定,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电动车主陈某良,则违反了“电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的规定,故承担次要责任。

“刚开始肇事另一方不配合协调,人不出现、电话也不接,没办法了,我们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陈会英告诉记者,今年5月份,她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对方赔偿手术费、住院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18万元,因为父亲神志不清,还需要住院治疗。

据悉,关于此案件,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昨日已经开庭审理,结果将择日宣判。

  肇事农用车已被交警扣留(南海网记者刘丽萍摄)

  肇事农用车已被交警扣留(南海网记者刘丽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