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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盐津公安副局长驾警车游玩出车祸致1死2伤

公安局副局长出车祸 一死二伤

网友发帖:警车私用,死者为副局长母亲

昭通警方:其当时正在办案

昨日,一条题为《盐津县公安局副局长蔡风华端午节警车私用酿惨祸》的帖子在大旗社会、搜狐等知名网站相继出现。帖子称,端午节,蔡风华私驾警车,拖家带口外出游玩,在去往景区的途中发生车祸,酿成一死三伤的惨剧。记者通过昭通警方核实,蔡风华确实于6月16日驾驶警车从盐津县往永善县办案,途中发生车祸,造成蔡风华和另外一人受伤,还有一人在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但警方并未透露蔡风华之外一死一伤者的身份。

帖子称,6月16日,云南省盐津县公安局副局长蔡风华,驾驶“云C0728警”牌号车辆,带着老婆和父母一共四人外出游玩,当日12时左右在盐津县普洱镇至溪洛渡电站专线路段一隧道内发生车祸,引发一死三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针对网帖内容,记者致电盐津当地一名在政府机关工作的知情者。对方称,事发时,蔡风华确实和另一名干警前往永善办案,其所驾驶的警车中坐有另一名干警和蔡风华的父母,因为蔡母患病,想到永善找中医看病。不想,蔡风华驾驶的警车在途经一个隧道时发生车祸,造成蔡风华及其父亲受伤住院,其母亲因受伤较重,在医院抢救中死亡。

记者随后从某权威部门核实,事发时,车中除蔡风华本人外,只坐着其父亲蔡益举和母亲曹廷淑,蔡风华和其父亲均受伤住院,其母亲在抢救中不幸身亡。

昨晚,记者致电昭通市公安局了解情况。该局宣教科随后发来一份通稿称,今年6月16日,盐津县公安局副局长蔡风华驾驶“云C0728警”牌号车辆从盐津前往永善县办案,车上乘坐3人。9时58分,行至普桧二级专用线15.3公里处的大路梁子隧道内时,因驾驶不慎等原因,车辆跑偏撞到右侧排水沟护拦,发生侧翻,导致同车人曹廷淑、蔡益举和驾驶人蔡风华受伤、车辆受损。曹廷淑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7日死亡。

通稿称,2010年5月28日,经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盐津县“301”以魏申平为首的寻衅滋事案、魏申秀等人强迫交易案逮捕22人。因涉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19起,加之魏申平异地羁押在永善县看守所,6月15日的会议研究决定,由专案组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蔡风华,于6月16日带领专案组民警,赶赴永善协调异地羁押和审讯工作,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本报记者正前往盐津,将于明日发回更全、更新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