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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未购交强险酿事故 要赔三万多元还要被罚款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 记者 秦泽君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交巡警支队南坪大队处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由于肇事车辆未购买交强险,不仅需承担追尾事故造成的车损三万多元,还因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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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4日下午,南坪大队接报警称响水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只见一辆小型面包车追尾一辆凯迪拉克小型轿车,两车受损严重。民警安排双方撤离现场。经调查,本次事故系面包车驾驶人蓝某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事故,由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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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告知蓝某报保险处理时,蓝某一直吱吱唔唔不通知保险,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民警随后通过调查和询问,发现蓝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保险已于2019年4月到期,到期后蓝某并未购买保险。民警随后扣留了蓝某的小型面包车,责令其购买交强险,并对其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经评估,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用将超过3万元,由于蓝某驾驶的车辆未购买保险,蓝某将自行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此外,蓝某驾驶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上路,公安机关对其处交强险金额两倍的罚款,共计1900元,同时责令其购买交强险后机动车方可上路行驶。

交巡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否则,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将由驾驶人和管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将被公安机关处交强险基础保费两倍的罚款。           

南岸台 秦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