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北京首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追偿案宣判

北京首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追偿案宣判

北京首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追偿案宣判

法治新闻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8年08月30日 11:21 A-A+ 二维码
扫一扫 手机阅读
我要分享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QQ微信

原标题:

  因在一起多车相撞交通事故中为受伤的9岁男孩垫付医疗费未得到偿还,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将事故全责肇事人赵先生及两家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偿4万余元。8月29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责令两家保险公司分别在保险限额内偿还1000元及14476.87元,赵先生偿还30203.69元。据了解,该案系北京市首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案件。

  连环车祸致4人受伤

  2016年10月24日6时许,赵先生驾驶车辆在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辅路行驶时引发连环事故,使包括杨女士母子在内的4人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赵先生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杨女士9岁的儿子小亮(化名)受伤严重,被送往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救治。

  去年在西城法院的主持下,小亮与赵先生,以及赵先生所驾车辆投保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达成了调解,约定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支付小亮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17303.51元,赵先生赔偿小亮鉴定费2450元,各方一次性解决纠纷。调解过程中,小亮提交了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出具的住院费票据,票据总金额为104723.23元。

  基金管理中心追偿垫付款遭拒

  虽然事故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调解,但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中心)为小亮垫付的4万余元抢救费用却迟迟没有下落。

  今年2月,基金管理中心将赵先生、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以及事故中无责机动车的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驻马店中心支公司)诉至法院,称其曾为小亮垫付抢救费用45680.56元,故要求三被告偿还。

  昨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赵先生辩称,自己并不知晓基金管理中心垫付的情况,且已与小亮达成调解,一次性解决此事,基金管理中心应找小亮索还垫付费用。赵先生称,事故发生后自己也为小亮垫付了2万余元,并没有不管小亮,无须基金管理中心垫付,“当时根本没有提还有这笔费用,现在突然冒出来,谁能承担得起?”

  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辩称,作为赵先生车辆交强险和三者险的保险人,公司已向此次事故的多位伤者支付了赔偿,基金管理中心垫付的医疗费已包括在与小亮达成的调解当中。

  平安保险驻马店中心支公司则表示,作为无责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同意在交强险医疗费1000元限额内赔偿。

  法院判令肇事人偿还该费用

  经调查,小亮住院期间共花费150403.79元。其中45680.56元由基金管理中心垫付,104723.23元由小亮家属支付,急诊抢救中心为此分别开具了发票。法院认为,根据小亮在急诊抢救中心产生的医疗费情况可知,赵先生仅垫付了少部分费用,基金管理中心为治疗伤者、应医院要求垫付部分费用,有权向交通事故的全责方赵先生追偿。而赵先生与小亮达成的调解,仅基于小亮在调解中提交的104723.23元票据,不能因此拒绝支付基金管理中心垫付的45680.56元。

  法院同时指出,因全责方车辆的交强险医疗损失已赔满,故应由无责方车辆的交强险先在无责医疗损失范围内赔偿,再由全责方车辆的三者险在剩余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赵先生赔偿。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平安保险驻马店中心支公司赔偿基金管理中心1000元,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赔偿基金管理中心14476.87元,赵先生赔偿基金管理中心30203.69元。宣判后,各方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内存

  哪些情况可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该基金是国家设立的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该基金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在不能得到及时救治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全方位的损害救济,使其可以获得更加及时、有效、充分的保障。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救助?

  符合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农业机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等情形,可以向救助基金申请垫付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非北京地区发生的事故不能申请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害人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提出垫付申请。

  去哪里申请救助基金?

  发生事故后,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受理点提出垫付申请,也可拨打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电话010-68398210进行咨询。受害人只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基金资金来源于哪儿?

  据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从交强险的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财政部门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社会捐款等。

  基金目前的使用情况?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自2016年下半年开办以来,已累计垫付900万元,受理申请救助案件700余起,累计对100余个家庭或个人开展了救助工作。

  文/本报记者 孔令晗 通讯员 秦文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