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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旧闻:“12·6”交通事故案

  编者按:

  1998年12月6日上午,一辆由瓯海永强大禅寺开往市区西站的21路公交大客车载着30多人途经疏港公路时,坠入水深3米的黄屿河,酿下特大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车内6名乘客淹死,12人受伤,两名被告因犯交通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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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一辆由瓯海永强大禅寺开往市区西站的21路公交大客车载着30多人途经疏港公路黄屿桥时,坠入水深3米的黄屿河,酿下特大交通事故。至昨晚发稿时止,已证实有6人死亡,10多人受伤。

  记者是昨天上午9时40分接到本报新闻热线寻呼后赶往事发现场的。此前,市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已接到报警,市特巡警支队、市交警支队及龙湾、瓯海交警部门等都派人火速到达现场。

  记者在现场看到,事故发生地距疏港公路收费站约300米,一辆大客车泡在黄屿河中,仅露出客车顶部;黄屿桥(俗称双侧头桥)的南面围栏已有4段被撞断;附近公路上横卧着一辆助动车。现场救援工作已有条不紊地展开。

  现场目击者之一、瓯海区三垟乡沙河湾底自然村村民黄荣和告诉记者,事故发生时间大约是上午9时20分,当时他驱车在这辆出事大客车后面,经过疏港公路收费站不久,只听“嘭”的一声轰响,前面的大客车已坠入河中。他停稳车后,河中有数人钻出车窗,大喊“救命”。黄荣和见状忙跳下路坎向河岸边跑去,并招呼附近一艘水泥船赶快救人。待水泥船靠近客车后,黄荣和与赶来的人将10多名落水乘客一一拉至船上。

  “水”里逃生的贵州籍青年熊刚说,他们7人是从“金岙”停靠站上车的,该车在金岙时曾发生故障,驾驶员下车修理约10来分钟后重新上路,当时车速较快,驶过疏港公路收费站不久,他看到客车前方有一辆助动车横穿公路,驾驶员情急之下使劲将方向盘往左拐,以避让助动车,谁知车子像脱缰的野马冲出桥面,坠入河中。

  昨天中午在温州医学院附属二院抢救室里,大难不死的安徽籍青年朱江仁谈及事故,言语间流露着对温州市民的感激之情:他和妻子在瓯海区沙城镇一企业打工,昨天上午夫妻俩带上8岁的儿子朱林海,陪着刚从安徽老家前来的老母亲坐车到市区买衣服。事故发生后,他第一个钻出车厢,然后在水中与前来救援的群众把妻儿、母亲从死亡线拉回来。有人还用小货车将全身湿漉漉的他们送到梧埏医院,附近居民纷纷拿来衣服,问寒问暖。

  昨天中午,记者在市区洪殿中医院门诊部找到了正在输液的客车售票员娄玉媚,她的头上缠着纱布,脸部有些浮肿。玉媚告诉记者,客车是上午8时从永强大禅寺发往西站的,驾驶汽车的是有多年驾龄的陈金容。事故发生前,车上有30余名乘客,坠河后,她因靠窗,爬出车厢后,顾不上多处皮伤,也投入了抢救,当时她还发现陈金容满脸是血。记者昨晚6时从警方得到证实,该车驾驶员正在医院抢救治疗。

  救援工作牵动了方方面面。事故发生后,市急救站、解放军118医院等单位的人员赶到现场抢救脱险人员;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民警潜入水中寻找、抢救落水人员。10时34分,在一辆起重车的牵拉下,坠河车辆缓缓上岸。

  (原载《温州侨乡报》 1998年12月7日第1版原标题《大客车坠入黄屿河——“12·6”特大交通事故抢险纪实》 □李雪峰东田本文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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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4日,曾经震惊一时的疏港公路“12·6”交通事故案在瓯海法院一审审结。两名被告陈金镕(此前报道为陈金容)和王国云因犯交通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12月6日上午,被告人陈金镕驾驶浙C/04767公交客车,载客从瓯海区天河镇大禅寺开往温州市区。途中因汽车空压机出气管和气压调节阀连接的接头配合松旷,使贮气管气压下降,陈用生料带将接头进行缠绕、紧固。上午9时40分,车行经三垟黄屿桥时,遇被告人王国云无证驾驶制动失效的无牌助动车,在公路上自东向西行驶至永丰桥东首附近,掉头逆向行驶。陈金镕当即驾车向左急让,王国云慌忙向右跳下助动车,弃车逃走。公交车右前角碰撞助动车后,向左冲出永丰桥栏杆,坠入黄屿河中,造成车内6名乘客淹死,12人受伤,两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市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被告陈金镕、王国云在本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后经交警调解,事故中死者和伤者的家属获赔50多万元。

  法院认为,两被告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驾驶车辆中发生6死12伤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故作出上述判决。

  (原载《温州晚报》1999年12月16日第5版原标题《交通事故法院审结两名被告各判一年》 □包珍珍饶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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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