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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在法治竹山建设中担当前行

宪法日宣传活动

荣获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关爱未成年人送法进校园

修复后的张振武故居

修复前的张振武故居

记者王雁博 刘俊

时隔一年,回忆起那份“特殊”的检察建议书,查小波依然历历在目。

查小波是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人。去年初,刚刚从刑事检察部门“转岗”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他,遇到了一件“闹心”的事儿:辛亥革命首义元勋张振武的故居,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却因年久失修和长年风侵雨蚀,杂草丛生,破损严重。

对此,检察机关是否能够立足检察职能有所作为呢?查小波思来想去,“公益诉讼”四个字在他眼前跳了出来。

实地调查取证后,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该县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张振武故居予以修缮,切实履行好文物保护监管职责。

文物保护遇上检察公益诉讼,一切开始变得不同。检察建议引起高度重视,竹山县启动张振武故居维修保护工程,残缺破败的省级保护文物获得了“新生”。

“对标对表"稳进、落实、提升",做实做好"四大检察",以实干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这一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落实到基层。”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朝晖说。

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精准扶贫,深挖细查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公开审查推进“阳光司法”,用司法大爱担起国家监护之责……以转隶为转机,竹山县人民检察院从理清思路、更新理念、狠抓落实入手,想实招、谋实事、求实效,各项检察工作在实干的道路上正越走越宽广。

司法救助对焦精准扶贫

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贫困户一旦“惹”上官司,无异于雪上加霜。

司法,不只是雷霆万钧,还有温情脉脉的关怀。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员额检察官许习奎和同事们就遇到过一次法理情如何有机融合的难题。

王刚(化名)家是竹山县得胜镇的贫困户。王刚患肺癌需长期化疗,家中独子仅10岁,一家人的生计全指望妻子的微薄收入维持。

去年6月,王刚妻子搭乘邻居陈某的机动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经抢救无效离世。醉酒驾驶的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损失35万元。但陈某也是登记在册的贫困人口,在事故中受了重伤,无偿付能力。

“司法办案首先要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正义,还要兼顾社会的普遍正义。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既要靠完备的法律制度,还要靠检察官的经验、智慧与良知。”许习奎介绍,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该院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王刚家申请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还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王刚家独子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非常感谢检察官!”今年3月9日,接过检察官发放的2万元司法救助金时,王刚哽咽着说。

把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既帮助他们尽可能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又让他们在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努力找准法治与扶贫工作的结合点,该院还加强法治精准扶贫,严惩易地搬迁、退耕还林、贫困村基础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涉扶贫领域资金的犯罪,严厉打击销售伪劣产品、销售伪劣农药等犯罪,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深挖细查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

为赌博向他人借高利贷,超期未还后被对方拘禁在家中。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这起普通的非法拘禁案时,经仔细审阅卷宗和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现还有遗漏的犯罪嫌疑人。

竹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被害人为赌博借高利贷,他的欠条怎么形成的?赌博地点在哪里?该院迅速启动介入调查程序,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沟通,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迅速侦查,一起24人涉恶团伙犯罪案件浮出水面。

经查,2017年以来,被告人陈某、周某伟、胡某、谢某成、谢某庆等24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竹山县溢水镇等地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负责人薛胜洋介绍,为稳步有序地开展侦查工作,最大化实现立案监督成效,该院召开公检两家专题协调会议,听取公安机关侦办情况,重点研究该案的证据状况、行为特征及其社会危害性等涉恶案件定性问题,就案件定性、取证方向等问题达成了共识,有效促进了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了解,该院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五个一”工作标准,坚持做到“六个到位”,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专项斗争以来,共审查批捕9件38人,追捕14人,受理审查起诉5件76人。

“接下来,我们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咬定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不放松,紧紧围绕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及其后面的关系网、"保护伞"和经济基础,深挖彻查,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发展。”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朝晖说。

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推行案件公开审查,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我们开展得比较早,也一直在坚持。”谈起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推进“阳光司法”,侦查监督部负责人饶正勇有点“小骄傲”。

一组统计数据印证了饶正勇的感受。三年来,该院共采用公开审查模式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5件31人,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辩护律师和侦查机关的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

“把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作为案件审查的核心要件。”饶正勇坦言,对社会危害大的刑事犯罪要突出“严”,对轻微刑事案要突出“宽”。

去年10月29日,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双台乡就石某保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举行批捕公开审查。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组织代表、公安侦查人员和律师代表等20余人受邀参加,100余名当地群众参与旁听。

2010年以来,竹山县双台乡石某保、陈某良、周某华、张某兵等人为谋取不当利益,多次煽动并组织多人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向双台乡政府施压,迫使乡政府满足其不合理诉求,并承担上访产生的所有费用。双台乡政府在政策允许范围对其进行帮助扶持后,石某保等人又以其它理由继续组织或煽动他人进行非正常上访,严重扰乱了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该院依法对石某宝等5人以寻衅滋事罪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他们把我们这儿的名声搞坏了,把民风搞坏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石某宝等5人被现场执行逮捕后,当地干部群众拍手称快。

“公开审查本身就是一个普法的过程。”饶正勇介绍,传统的审查逮捕方式在封闭的状态下运行,司法审查属性不突出,执法透明度和说理性不够。公开审查符合司法规律和诉讼原理,让司法正义以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实现。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旁听群众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达到了“审查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良好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今天刚到学校报到,校园很大,寝室的同学有几个是高中同学,大家相处很好,下周就要开始军训了,很期待。请你们放心,我在大学里一定好好学习,不再惹是生非了。”去年9月5日,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赵艳接到了一个来自黄冈的电话。

打电话的是竹山籍未成年人小李(化名)。2017年11月,就读高三的他和同学小王(化名)讨论网络游戏“王者荣耀”时,发生了争执,进而演化为互相辱骂。小李拿出一把刀子,小王扭头就跑,但还是被小李扔出的刀子扎到左腿后腿肚,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一脸茫然,不知所措,他非常后悔。”赵艳初见小李时,对他印象深刻。

案发后,小李及其家属向小王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谅解。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反复分析案情,走访案件当事人就读的学校、社会、家庭,掌握小李的日常表现,结合该案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事实,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察期为六个月。

在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同时,检察官们还为小李量身制订系统的帮教计划,畅通电话联络机制,定期回访,侧面关心,重点做好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以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矫正其不良行为,促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全力学习备战高考,最终小李顺利考上黄冈的一所大学。

近年来,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工作思路,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导向,规范捕、诉、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综合保护,促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制度化,全方位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办好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拯救一个家庭。”说到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时,赵艳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