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交警】一周警事
交管动态
新年伊始,1月7日下午,受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秦义的委托,陈光明副厅长轻车简从,带领厅人事处干部一科科长童涛深入到交管支队走访慰问身患重病正在康复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第二大队民警单学铮和车管所职工邹媛同志,代表公安厅党委向2名同志致以新年的慰问和美好的祝福,并送上慰问金。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张荣先、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江任发,交管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邱国华,特巡警支队政委、政治部副主任、人事处处长张长标和市局老干处处长郝菁陪同慰问。
1月9日,交管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邱国华在支队党委委员、副政委黄惠英陪同下,深入柴桑区大队检查督导春运公安交通安保工作工作部署情况,并重点查看了春运安保后勤保障、信息化警务(勤务)等工作情况。柴桑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大队长干崇生,教导员黄建斌等陪同检查。支队财务科、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随同检查。对大队新年的工作,邱国华同志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全力做好春运安保工作;二要努力做实信息化警务(勤务)工作;三要着力谋划新年各项工作。
2020年1月10日是春运开始的第一天。交管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邱国华在支队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孟念军的陪同下,先后深入九江长江大桥、彭泽县马当等两个省际公安交警执勤服务站,检查督导春运交通安保工作。支队事故处理科、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随同检查。检查中,邱国华同志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过境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检查和交通安全宣传。他指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好省厅、市局要求和支队党委的具体部署,为全年公安交管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他要求,各地要认真谋划好新年的工作,按照“三上两降一杜绝”的总体目标,兼顾农村“保安全”和城市“保畅通”两个重点,抓住秩序管控和事故预防两个关键,以“放管服”和“信息化”两大改革为驱动,推进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个提升,“万众一心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以更加畅通、更加平安、更加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去共同迎接第一个百年的到来!
为规范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的辅警管理,落实三年实战大练兵方案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交管辅警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1月6日上午,全市公安交管部门辅警警务实战技能培训班在教育训练支队正式开班,来自全市公安交管部门150名交管辅警参加此次培训,支队党委副书记乔雪冰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开班仪式由政工科科长江训旺主持。乔雪冰同志在开班讲话要求,全体参训辅警一是要充分认识参加培训学习的重要意义;二是要严格纪律,珍惜机会,圆满完成培训任务;三是要做好传、帮、带,整体提高全市公安交管部门辅警工作水平。本次全市公安交管部门辅警警务实战技能培训结合辅警工作实际,安排了交通组织、交通事故现场处置、交通警(保)卫执勤工作规范、常见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防护,以及徒手防控技能等警务实战课程,支队各大队业务骨干及警校教师担任教官,通过集中组织培训,将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促进全市公安交管辅警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和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实行“逐一过筛”的措施促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的要求,推动市安委会《关于以精准为要推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落实到位的通知》部署落实到位,扎实推进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1月7日,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11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培训会。市道专委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以及交管支队和中心城区道专委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道专委主要领导及成员单位业务科长和业务骨干在分会场参会。会上交管支队秩序科科长徐灿宏对市安委会在全市实行“逐一过筛”措施促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和《关于以精准为要推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落实到位的通知》部署进行了解读,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职责分工。市道专委办公室副主任,交管支队副支队长杨方就全面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二是要提高整治合力,积极主动作为;三是要强化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四是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一周数据
第一大队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484起,查处酒驾27起;
第二大队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918起;
第三大队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403起,查处酒驾6起。
交通事故概况
事故数据
第一大队共接处警 230起;
第二大队共接处警264起;
第三大队共接处警284起,死亡事故1起。
典型案例
2019年12月21日6时10分许,罗某某驾驶赣G08***号小型轿车沿濂溪区庐山大道荷花垄转盘行驶至浔阳东路路口右转弯时,与同向张某某驾驶的二轮燃油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张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罗某某驾驶车辆未注意行车安全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张某某驾驶二轮燃油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本起事故中,依法认定罗某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某承担次要责任。
好人好事
2020年1月8日17时40左右,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三大队民警龙成在荷花垄转盘处执勤,一名群众向他求助,说车内有一名孕妇羊水破裂,即将生产,急需送往医院。情况紧急,龙成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立即用警车开辟出一条“绿色通道”,引导孕妇所乘车辆前往医院。由于正是下班高峰期,路面十分拥堵,三大队民警一边规划最近路线,一边联系第一大队提前做好车辆分流,同时调整信号灯为护送孕妇送医争取时间。最终,从荷花垄到市妇幼保健院,在高峰期原本需要半小时的路程,民警仅用了不到10分钟便将孕妇安全送至医院,孕妇家属对警方的救助表示十分感谢。
图文监制/乔雪冰
微信审核/蒋 强
微信编辑/黎 袁
图文来源/政工科、第一、二、三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