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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出发前喝药酒+劲酒,把自己灌成常德“醉驾王”,被刑事立案

6月30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常德交警部门获悉,自6月1日开展夏季国省道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以来,截至当日,全市共查处酒驾醉驾1604起,其中,酒驾1551起,醉驾53起,尤其有一人堪称“醉驾王”,其100 ml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12.5mg,创了今年全市查处醉驾案之首。

货车司机出发前喝药酒+劲酒,把自己灌成常德“醉驾王”,被刑事立案

据悉,6月24日下午,石门交警大队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对一辆湘J62*20号自卸低速货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满身酒气,随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312.5mg/100ml,属于重度醉酒驾驶行为,堪称“酒驾王”。原来,当日上午,刘某驾车运送1吨多货物,从石门县新铺乡黄木岗村出发前往石门县新关镇五桂村,中午在新关镇五桂村一村民家中吃饭,席间喝了药酒和红色劲酒,没想到下午就被交警查获。目前,刘某被刑事立案。

6月1日以来,常德交警部门开展夏季国省道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根据全国统一行动,全省统一行动和全市统一行动部署,各交警大队在辖区G319、G311、S311、S515、S237、S315等国省道开展整治。尤其在端午节期间,为防止酒驾醉驾行为抬头,各交警大队民警每天上午5时至8时,晚上17时—21时,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各地民警在市城区道路,县城区道路,以及国省道沿线酒店、餐饮、娱乐场所周边路段设置整治执勤点,对过往私家汽车、公路客车以及面包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开展严查,对查处的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通讯员 牟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