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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骑车使用手机,结果追尾轿车

#覆车之戒##湖州#骑车使用手机,结果追尾轿车】#一盔一带#6月23日,安吉城区芜园路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轿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轿车驾驶人章女士感觉很“冤枉”:“我之前正常行驶,靠边刚停下就听后面“砰”一声,她就撞上来了。”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女士同样很委屈:“我骑的好好的,不知道怎么就和她的车撞了……”交警随即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监控显示,李女士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至事发路段时一直在低头使用手机,根本没有注意观察前方路面的情况,等到发现轿车时措手不及,结果酿成了事故。交警随后对李女士进行了批评和教育。《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第五十条规定:(四)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时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交警提醒:关注交通安全,请勿做“低头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