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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最新醉驾名单出炉,最小的才23岁!

今年是实行“醉驾入刑”的第9年,9年来,潍坊交警依法严查狠打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9年间,因酒驾引发的事故持续减少,但同时,也依然还有人在明知故犯,近期,又有20人因醉驾被起诉,其中最小的才23岁!

潍坊最新醉驾名单出炉,最小的才23岁!

潍坊公安交警公布的最近醉驾名单

醉驾的法律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逃逸”的情形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近年来,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案例,对于这个群体而言,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除了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之外,依据规定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潍坊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打击涉酒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通过集中整治、机动打击、零点行动等措施,不断加大酒驾查处力度和宣传曝光力度,坚决遏制酒驾醉驾高发态势,同时,潍坊公安交警也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酒驾醉驾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