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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重庆“10・1”特大交通事故重大责任案宣判

  9月10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对“10·1”特大交通事故重大责任案公开宣判,杨X义、张X、张XX3名责任人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获刑。

  2006年10月1日13时33分,重庆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车有限公司711路客车驾驶员吕XX驾驶客车在嘉陵江石门大桥南引桥发生坠桥事故,致使30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730多万元。 9月10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对“10·1”特大交通事故重大责任案公开宣判,杨X义、张X、张XX3名责任人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获刑。

  2006年10月1日13时33分,重庆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车有限公司711路客车驾驶员吕富华驾驶客车在嘉陵江石门大桥南引桥发生坠桥事故,致使30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730多万元。